交易所终止上市标准的主要内容
(1)资本金额、股东总数、股票分布情况及买卖交易额均低于某一水平; (2) 银行停止了与之往来; (3) 公司因亏损严重等原因宣布倒闭;(4)停止营业活动; (5) 财务报表弄虚作假,影响恶劣; (6) 严重违反了上市合同; (7) 限制股票自由转让等。交易所在终止某一股票上市时,仍允许其股东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买卖,给股东兑换现金的机会。但无论何种情况,停止证券上市,交易所都应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各国对证券终止上市的规定各有不同,我国证券市场对终止上市也有明确规定。证券的终止上市直接影响到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对于自愿终止上市者非迫不得已不得申请终止上市,特别是股票,在还能上市时,董事会不能申请终止上市,如果一定要终止上市,须经股东大会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方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