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交叉许可合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交叉许可合同 交叉许可合同亦称相互许可合同。是在技术转让活动中的双方,互为供方和受方,双方许可对方使用自己的技术时采用的许可合同。交叉许可一般有3种含义: (1) 不同专利所有人之间的相互许可。由于现代技术发展的复杂性,有时会出现如下情况:如A项技术活动中包含有B项技术的某些潜在成分,而B项技术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同时实施A项技术,而这两项技术又分属于A、B两方独占。为了双方都能得益而避免陷入僵局,AB双方可以达成协议,都许可对方利用自己的专利,以利于这两项技术的实施。这种协议,则为交叉许可证。(2) 在当代技术贸易中,有些许可合同规定,如果被许可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在许可人技术的基础上,又有新的革新或发明并取得了专利,必须将新专利的使用权许可给原许可人; 而原许可人在发放许可证后,如果自己改革了与原技术有关的技术,也必须将它继续许可被许可人使用。这就是许可证合同中的 “反馈条款”,日后按该条款而产生的互相许可实施新技术的许可证也称为交叉许可证。(3) 在某些大企业之间订立技术协作协议,约定各自的新发明都应许可对方使用。这又是一种交叉许可,其协议也称为交叉许可证。 ☚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许可贸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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