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文化群又称“次文化群”、“副文化群”。指区别于大社会的整体文化价值体系,而按照自己周围环境的价值体系形成的社会帮伙或社会集团。他们不接受整个社会的文化价值,固有自己特殊的价值观和社会准则。这种价值观和社会准则同作为以法典和法规为基础的中等阶级的价值观和社会准则有明显的区别,其间的冲突必然导致亚文化群对法律的破坏。一些资产阶级犯罪学家普遍认为,亚文化群的理论基础是不同社会阶层的某些特性或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由于处在亚文化群中的成员在大社会中得不到地位,必然要在亚文化群中寻找出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在很多场合经常引起尖锐的规范冲突,即整个社会的规范和小团体的规范之间的冲突。从犯罪原因来看,亚文化群系为追求自己的特殊目的而采取非法手段,以致实施犯罪。美国社会学家、犯罪学家艾尔伯特·科恩认为受亚文化群影响而犯罪的主要特点是: (1) 以违犯禁忌为乐事; (2) 只求眼前快乐; (3)无视社会观念的抵制,内部“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盲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