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亚历山大·特列奇求偿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亚历山大·特列奇求偿案Alexander Tellech Claim美国和奥地利设立混合委员会1928年作出裁决的案件。原告人亚历山大·特列奇1895年出生于美国,其父母是奥地利人,具有奥地利国籍。根据美国国籍法和奥地利国籍法的规定,亚历山大·特列奇因出生而取得奥地利和美国两国国籍。亚历山大5岁前生活在美国,满5岁时他随同其父母回奥地利居住。1914年原告人亚历山大因从事有利于沙俄的宣传而犯有煽动罪,被奥地利扣留。原告人在被扣留16个月后,被强制送去服兵役。后来原告人请求其国籍国美国代表他要求其另一国籍国奥地利赔偿他在被扣留和服役期间的时间损失和个人受苦的损失。美国代表原告人向奥地利提起诉讼。经协商决定成立一个美、奥、匈牙利三方组成的混合委员会处理这起求偿案。该委员会经调查审理,驳回美国代表原告人提出的求偿请求。委员会认为,亚历山大·特列奇是奥地利国民,同时又是美国的国民。他自愿到奥地利并愿承担在奥地利居住的风险。根据奥地利国内法的规定,亚历山大·特列奇作为奥地利公民,应当尽其按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承担应当承当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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