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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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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五行归类,一是生克乘侮。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将一年四时分为春、夏、长夏、秋、冬五个阶段。其气候特点是春季多风,夏季暑热,长夏湿闷,秋季燥凉,冬季寒冽。此五季与风、暑、湿、燥、寒五气对应。《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认为:“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就是说,四时的变迁对万物的运动有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所以,世界万物都随四时的更替,进行着有节律的周而复始的运动,每一个运动周期也明显地分为五个阶段,而且在一切整体事物的内部必定形成统一的结构,这种结构分为五个方面,以与运动周期的五个阶段相适应。例如就事物的生化过程来看,可分为生、长、化、收、藏(或生、长、壮、老、已)五个阶段,而生与春,长与夏,化与长夏,收与秋,藏与冬分别相应。又如颜色,作为整体在结构上可分为青、赤、黄、白、黑五个方面,在运动过程上也与四时相应形成周期循环,即春季草树萌生,大地多呈青色;夏季烈日暴晒,现出赤色; 长夏万物从化需要土地的养长,而土呈黄色; 秋季天高气爽,万木凋落,田野空荡明亮,故显白色; 冬季阳光衰弱,夜长日短,予人以黑色之感。再如人有五脏,也与四时有着复杂的对应关系,如春季多肝病,夏季多心病,长夏多脾病,秋季多肺病,冬季多肾病等。
古人将春、夏、长夏、秋、冬五个不同季节中经常出现的事物,或与季节有密切关联的事物,联系起来综合分成五大类。与春相联的一类用木代表,与夏相联的一类用火代表,与长夏相联的一类用土代表,与秋相联的一类用金代表,与冬相联的一类用水代表。
五行学说认为,上述每一类事物本身既然联系紧密,因此必然有着相同的功能属性。这五类事物的属性是;“木曰曲直”,木类具有生发、柔和的特性;“火曰炎上”,火类具有阳热,升腾的特性; “土爰稼穑”,土类具有长养,变化的功能; “金曰从革”,金类性质坚刚,可以变革他物; “水曰润下”,水类特点是寒润,下行。在五行学说看来,任何事物的内部结构,都由具有五行属性的五个方面所构成,因此所谓五行归类,也就是对各类整体事物的五行结构进行分析,然后按照功能属性,分别将属于同一“行”的事物归纳到一起,进行系统排列。兹综合《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和《金匮真言论》两篇的论述,将与人体有密切关系的事物的五行归类,列表如下:

自 然 界
人 体

















西
湿

西




依照五行学说,物质世界是一个以四时和五方为核心的庞大的五行结构系统。通过五行归类,就把人体以及与人体密切相关的自然事物与五行相联系,得出它们自身以及它们之间的五行结构关系。这对于我们从五行来把握整个自然系统,进一步探索人体整体的运动规律,以及人体与生活环境的统一,是很有帮助的(参见“五行学说”条)。
五行生克
自然界的事物是多样的,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形式也千变万化。五行学说的特点是,它并不具体地考察这些事物的实体究竟是由什么质料构成的,也不具体地研究它们之间各自特殊的相互作用形式,它着意考察的只是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的功能结构的一般形式。因此它对事物之间各种不同的相互作用进行了抽象,将其归纳为相生和相克(或相胜)这两类基本形态。
相生,含有滋生、助长、促进之意;相克则是指克制、压抑、约束的作用。相生相克是五行关系在正常情况下的表现。在五行系统中,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是固定不变的。
五行相生的顺序是: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此相生,循环不已。
五行相克的顺序是: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依此相克,往复无穷。
五行生克的关系是古人从观察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具体现象概括出来的。例如,木生火,是因木可燃而生火,或钻木生火。火生土,是因树木燃后成灰,即为灰土,且可肥沃土壤。土生金,是因金属之类蕴藏于土石之中。而金属加热可化为液态,金属工具是凿井开渠的利器,故金生水。草木的长养必得于水,水利是农业丰产的保障,故水生木。木克土,是由于树木之根须可以固着土壤,防止水土流失。土克水,反映了古代兴修水利主要用土。水克火,是因水可灭火。火克金,是由于用火可以冶炼金属。金克木,是因为金属可制刀斧,能砍削树木。但是当古人把这些具体的事物关系,抽象成为五行的生克关系时,就发生了质的变化。五行生克关系不再是上述这些具体事实的简单描述,而已经成为自然界五种最一般的功能属性关系的概括,例如木生火和木克土,表示具有木行属性的事物对具有火行属性的事物有促进作用,而对具有土行属性的事物则具有克制作用。
相生关系,又称母子关系。生者为母,被生者为子。如木生火,木为母,火为子。火生土,火为母,土为子,余此类推。五行中每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相克关系,又称之为“所胜”和“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如木克土,木对土说来为“所不胜”,土对木说来为 “所胜”,余此类推。五行中之每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见右图:
可见,系统的各个部分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任何一部分的状态都反映着所有其它部分和系统整体的情况。
在任何两行之间,由于总有相生或相克的关系,所以是不平衡的,从而处于运动之中。但在五行总体上呈现动态均势,就是说,五行通过正常的生克,必定达到整体平衡,而这种平衡,不是绝对静止,它建立在运动的基础之上。
表面看起来,两行之间的生或克的关系不是相互的,如木和火,只有木生火的关系; 木和土,只有木克土的关系,然而如果从五行整体看就会发现,五行之中任何两行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向的。试以火为例,在正常情况下,火受到水的约制,火虽然没有直接作用于水,但是火能生土,而土有克水的作用。火通过生土间接地对水发生制约性的反作用,以使水对火的克制不致过分,造成火的偏衰。同时,火还受到木的滋助,火虽然没有直接反作用于木,然而火通过生土,加强土对水的克制,从而削弱水对木的滋养,使木对火的促进不致过分,因而火不产生偏亢。其它四行,可依此类推。受作用者,通过某些中间环节,反作用于作用者,产生调节的效果,使系统整体保持相对平衡,这种反馈机制在人类社会是普遍存在的,五行学说以朴素的理论形式反映了这类现象。
相生相克是整个五行系统的基础。其它如五行乘侮、胜复、制化等关系,都是在五行生克的基础上产生的。
五行乘侮胜复
相生相克是指五行处于“平气”,即在正常情况下各行之间的作用关系。由于某些内在或外在因素的影响,各行还可能出现异常情况。五行学说的特点是不考虑事物所发生的异常变化的特殊性态,而把一切异常变化归纳为“太过”和“不及”两大类。太过即偏盛,不及即偏衰。
当出现太过或不及时,五行之间正常生克关系遭到破坏,于是出现相乘和相侮的反常现象。乘是乘虚而侵害,侮是持强而欺弱。相乘即相克关系太过,超过了正常约制的程度。相侮,是相克的逆行,即被克者由于偏盛反过来克制克己者。例如火太过,便会对金发生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称之为相乘,并反过来欺凌本来克制自己的水,称之为反侮或相侮。若火不足,则水对火的克制也会因而超过正常限度,由正常的相克变为相乘; 本来被火所克的金则会反过来侮火。其余依此类推。正如《素问·六节藏象论》所说: “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也……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这两段话都是对相乘和相侮的说明。
可见,当五行中某一行出现太过或不及时,这一行与其他任何一行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加剧而发生异常,从而与其它四行的关系在总体上出现了不平衡。假如偏盛偏衰得不到及时纠正,即有可能出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以强凌弱,乖乱日甚的局面。对于人体来说,就要出现种种不适。但是五行学说认为,五行结构作为系统整体对于太过不及的出现,在一定限度内有自行调节,使之恢复正常的能力。这种能力称为“胜复”作用。
五行学说把过度的克制即相乘称“胜气”,认为 “有胜之气,其必来复也。”(《素问·至真要大论》)就是说,这种胜气,在五行系统内必然会引出一种相反的力量,将自身压下,这种相反的力量,称“复气”。《五常政大论》说:“不恒其德,则所胜来复,政恒其理,则所胜同化。”“德”是指五行正常的功能属性,“政”是指五行系统生制运动的状况。在五行结构中,如果出现太过而乘袭已所胜(克)者,那么胜(克)己者定要前来报复,削伐己之太过,使之平复。当太过恢复正常,所胜者(克者)和被胜者(被克者)就会协调制化。如果出现不及时,又说:“故乘危而行,不速而至。暴虚无德,灾反及之。”意思是某一行不及,则胜(克)己者就会象不速之客前来相乘,可是胜(克)己者之所不胜者(相克者)又必会进行报复,使不速之客反遭其灾,而归于平复。
五行学说指出,所有报复行为的轻重,都随五行太过不及所引起的过度克制的大小而定。胜气重,复气也重,胜气轻,复气也轻。胜气和复气方向相反,大小相等。《素问·气交变大论》说:“胜复盛衰不能相多也,往来大小不能相过也,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各从其动而复之耳。”《五常政大论》说:“微者复微,甚者复甚,气之常也。”肯定复气与胜气微甚相当,恰恰相互抵消,因此,五行结构才在出现异常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调节,恢复整体的相对平衡。试举例说明:如火气出现太过,则对金克伐过度使金偏衰,金因此减弱了对木的约束,于是木偏亢而加剧对土的克制,土因此降低对水的制约,于是水旺盛起来,把太过的火气压抑下去,使之恢复正常。相反,若火气不及,则会受到水的过度克制,但同时又引起金偏亢,因此使木受到过度的克制而偏衰,于是又造成土偏亢,土偏亢则导致水偏衰,水偏衰则使火气由不及复归平气。余者类推。《天元纪大论》说:“形有盛衰,谓五行之治,各有太过不及也。故其始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这段话指的正是这一调节过程。由于被胜气欺凌的一行,与最后起来抵制胜气的一行总是母与子的关系 (如上面二例中的金与水、火与土),所以又把复气对胜气的反作用称作“子复母仇”。《气交变大论》说:“夫五运之政,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化者应之,变者复之,此生长化成收藏之理,气之常也。”五行结构系统犹如权衡之器,高、亢的它能压抑下去,低、衰的它能举上来。所谓权衡之器即求得平衡之器,表明五行结构在自行调节机制的作用下,有维持整体平衡的能力。
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的主要意思是,五行整体若保持动态平衡,协调统一,事物即能正常地生存,变化和发展。而这种平衡和统一,一旦遭到破坏,事物就会受到损害,生化作用就不能正常进行。在一般情况下,五行系统通过各行之间的相生相克的正常发挥,即可达到系统整体的平衡。如果出现偏盛偏衰的异常现象,经过五行系统胜复作用的调整,系统整体仍可保持平衡,达到制化。就是说,要想造成事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制化局面,需要设法保证五行系统内部相生相克关系的协调。生是发育繁衍的根由,克则使其不致泛滥成灾。不能只有生,也不能只有克。相生和相克是对立的统一,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生和克是相互为用的,无论哪一方都不可长期出现太过或不及的情况,二者必须和谐统一,才能造成五行整体的相对均势或平衡,产生制化的作用,保证运动不止,生化无穷。《类经图翼》说:“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必须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运行不息,相反相成。”这段论述,反映了客观事物之间正常发展的相互关系,说明了五行制化的道理。
五行制化的理论,强调事物生克作用的相对平衡对事物正常发展的重要性,是正确的。将这一道理应用到生态学和医学上,尤其显得重要。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人的行为如果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势必遭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医学的最终目的是减少病人的痛苦,延长生命,也就是要维持人体系统的整体平衡,使之不致遭受破坏。因此医学应当着重研究有关一切系统,尤其是人体的整体平衡的规律。但是从哲学角度来看,五行学说不够重视事物整体不平衡的出现,以及原有结构的解体,对于此一事物向彼一事物的过渡,对于事物发生质的飞跃等等。这是五行学说的不足之处。
☚ 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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