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五服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五服制 五服制又称“服事观”,商周之际形成的一种政治思想和制度。《尚书》、《禹贡》等先秦文献记述“先王之制”,将天子统治地区分为甸服、侯服、宾服(或作绥服)、要服、荒服等 “五服”(有的又分为“七服”)。服,服事天子意, 也即是表示天子王畿之外地区由近及远与中央天子的政治关系。五服制到西周时更为完备。《国语·周语》记穆王时祭公谋父语:“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 有不贡则修名, 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要服、荒服,是指周天子及诸侯国之外,亦即华夏之外的蛮夷戎狄等少数民族地区。按“五服”的规定,要服者要岁贡,即每岁向天子贡献物品,荒服者要终王,即每代戎狄之君继位要朝见天子, 天子新继立,也要觐见,以表臣属。如果不按此规定, 则先修名、修德, 即名“尊卑职贡”,感之以德;如仍不朝贡,就要修刑,进行“征伐”不宾了。五服制的政治思想和原则,对后世影响至为深远, 成为中国历史上历代统治阶级处理与周边民族关系的一个准则。汉代,崇尚儒家,五服的思想更是广为传播,占了统治地位。如西汉淮南王上书谏对闽越用兵时说: “自三代之盛,胡越不受正朔,非强弗能服,威弗能制也;以为不居之地,不牧之民,不足以烦中国也。故……蛮夷要服, 戎狄荒服, 远近势异也。”汉司马迁的 《史记》及后世封建史家所撰正史,均贯穿着五服制的思想。 ☚ 2.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 夷夏之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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