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互见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互见法史传文学的写作手法。始见于司马迁《史记》。指把关于某一历史人物的部分材料,不放在本传之中,而移置到其他人物的传记之中去写,以突出其基本思想倾向和主要性格特征。司马迁采用此法有几种目的,一是为了避祸,如《史记》对汉高祖刘邦的描写,在《高祖本记》中,作者把他写成“受命而帝”的神圣人物,但在《项羽本记》中却通过他与项羽的鲜明对此,显出他的怯懦、卑琐和无能,在《留侯世家》中写他的贪财好色,在《萧相国世家》中写他猜忌功臣,《淮阴侯列传》中更借韩信之口,谴责他诛杀功臣的罪行,这样作者既揭露出了刘邦真实的精神面貌,又不致有诽谤君王之嫌。二是为了避免重复,作者有时注明“其事在《商君》语中”(《秦本纪》),“语在《晋》事中”(《赵世家》),“语在《田完世家》中”(《滑稽列传》)等,略去已经在相关的篇目中详细叙述描写过的史实,以节省篇幅。三是为塑造人物形象服务,如在《项羽本记》中,作者集中了一切有关事件,描绘出项羽叱咤风云、气盖一世的英雄形象,为了不有损于他的英雄性格,则把他的许多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错误安排到《淮阴侯列传》中去写。这种从对某一历史人物的基本认识出发,将史料加以有意识的剪裁和处理,既忠于历史的真实,又不损害人物形象的完整性,是“互见法”运用的最主要目的。《史记》之后,史传作品对此法有所沿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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