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组hūzhùzǔ在生产、工作或学习上互相帮助的小集体。例如:“普陀区的工厂采取互助组的形式,在春节期间大厂带小厂,小厂帮大厂,互相支援,互通有无,大家联欢。”(《文汇报》1959.2.1) 特指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初级形式,全称为农业生产互助组。由若干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劳力、农具、牲畜方面进行互助合作。例如:“如河北省新乐县由于有全县十分之六的团员带头,发动了广大青年参加了互助组。”(《中国青年》1949.27.16页)“据1952年上半年的统计,各种类型的互助组达600多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3000多个。”(《新观察》1953.1.4页) 互助组hù zhù zǔком нда (грýппа) взаимопóмощи互助组 互助组又称帮工组、插犋组、搿犋组。流行山东各地的农民换工互助劳动形式。原来是农户间古已有的习俗,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解放区人民政府因势利导,使这一形式得到了普遍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又由临时互助组,发展为常年互助组,进而发展为农业生产合作社。 ☚ 木匠 瓦窑 ☛ 互助组 互助组为“农业生产互助组”的简称。是我国劳动农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帮助下,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的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劳动互助组织。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国华北、华东和东北根据地就出现了一种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在组员之间实行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使用的换工互助,以后在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成了引导个体农民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种过渡形式。互助组有临时的和常年的两种。一般由几户、十几户农户组成,各组员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以及产品属于私有,各自独立经营。临时互助组主要是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互助;常年互助组是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形成一些共同财产的一种劳动互助关系。其分工有技术的分工、农业和副业的分工。农业生产中组成互助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产中劳力、畜力和农具不足的困难,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互助组的局限性在于没有改变农民的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关系;一部分农民可以凭借占有较多的生产资料,通过换工互助占有别人的一部分劳动;从而不能有效地利用土地和劳动力,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 ☚ 临时互助组 互助联组 ☛ 互助组hu zhu zumutual aid group 互助组mutual-aid team 互助组mutual aid team 组织~organize a mutual aid te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