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定国?~前40年字曼倩,东海郯人(今山东郯城西南)。西汉著名法官,以执法公平、善断疑案而著称。其父也是有名的持法平正的法官。定国自幼从父学法。父死后,定国为狱史及郡决曹,后迁为廷尉史,以善断疑案,平反冤案而闻名。因执法公允,受人爱戴,屡次升迁,直到廷尉、丞相。定国为廷尉18年,决疑平法,以公允为要,深受朝野称誉。后任丞相,封西平侯。死在丞相位上。朝廷称之为:“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于定国 于定国?~前40西汉大臣。东海郯(今山东郯城西南)人,字曼倩。少学法于父。初为狱史,郡决曹,以高材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宣帝立,以曾上书谏昌邑王,迁光禄大夫,平尚书事,甚见任用。旋迁水衡都尉,超为廷尉。决狱审慎,罪疑从轻,时称“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在任十八年,迁御史大夫。甘露中,任丞相,封西平侯。元帝朝,关东连年灾害,民流入关,言事者归咎大臣,他常受条责,遂上书自劾,乞骸骨。后罢就第。卒谥安侯。 ☚ 司马迁 薛广德 ☛ 于定国 于定国?—前40年字曼倩,西汉东海郯县(今郯城西)人。少学法律于其父。初为狱史,郡决曹、补廷尉史,后以才高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廷尉、丞相等,封西平侯。宣帝时任廷尉十八年,决狱审慎,有疑者皆从轻处理,帝尝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 三郊三隧 工 ☛ 于定国?-前40西汉东海郯县 (今山东郯城西南)人,字曼倩。初为狱史、郡曹。以才高选侍御史。宣帝时,任廷尉。定国治狱宽平,与文帝时张释之齐名。甘露中 (前53-前50) 为丞相,封西平侯。定国明习政事,为重臣。谥曰安侯。 于定国?—前40西汉丞相。字曼倩。东海郯县(今山东郯城西南)人。少时随父学法。为狱史、郡决曹。宣帝时,任廷尉。为人谦恭,能决疑平法,被时人所称讚。后为丞相,封西平侯。 于定国?—前40字曼倩。西汉东海郯县(山东郯城西南)人。少学法律于父,为狱吏、郡决曹;宣帝时任廷尉,断狱审慎,哀恤鳏寡,罪疑者从轻处罚,史称“民自以不冤”。后迁御史大夫、丞相,封西平侯。元帝时辞官归家,病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