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新时期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拨乱反正,恢复了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工作又得以正常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积极落实党的各项宗教政策,取得有效进展 平反纠正了一些宗教人士的冤假错案,补发了工资和生活费11.5万多元;有计划地批准开放了寺观教堂和宗教活动点2000余处,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过好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恢复和建立了县以上爱国宗教团体125个;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开办了宗教院校和培训班,培养了一批年轻教职人员;狠抓了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工作,对遗留的老大难问题,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拨专款90万元彻底予以解决;在政治上对宗教界人士作了适当安排,有73人当选为县以上人民代表,276人当选为县以上政协委员。
加强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为经济建设作贡献 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培训、谈心、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宗教界人士加强了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他们提高了觉悟,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和开展国际友好往来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例如在1991年特大洪涝灾害中,安徽宗教界踊跃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共捐款25万多元,粮食11万斤,衣物1.5万件。各级宗教部门还注意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做好宗教工作,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积极帮助宗教界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为经济建设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一些名山大寺利用传统的庙会,“宗教搭台,经贸唱戏”,为发展经济和旅游事业服务,有的举办以自养为目的的生产、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如招待所、工艺品商店、书刊流通处、素餐馆、诊所、商场、清真饮食以及专业性公司等等,同时还为引进外资建设安徽做出了贡献。据不完全统计,仅1991年水灾期间境外宗教界通过省宗教局和宗教界向灾区捐款900多万元,1992年宗教界接受境外捐赠用于修缮寺观教堂的经费及实物折合人民币达1500多万元。
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 近年来,安徽省制定了《安徽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基督教管理规定》等一些地方性宗教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加强了行政管理,制止、处理了一些自由传教人员乱传教、煽动宗教狂热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取缔了一些非法组织等;对基督教、天主教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普遍调查、综合治理,努力促使宗教活动趋于正常化。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对外交往 安徽省各宗教在涉外方面影响大、联系广,特别是九华山佛教在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影响大,知名度高,前来朝山进香的宗教团组和个人络绎不绝。据不完全统计,从改革开放以来,进香者已达2万人次,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的同时,还派出教职人员11人次出访美国、日本、沙特阿拉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对外交往,宣传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党的宗教政策,增进了互相了解,扩大了对外影响,也为安徽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 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是宗教工作的主要力量。1982年以来,安徽省按照中央(1982)19号文件和中央(1991)6号文件规定,加强和健全了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充实了干部力量。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加强了自身建设,狠抓了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和健全了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扎扎实实做了许多工作。为提高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安徽省还先后多次选派干部参加国务院宗教局举办的培训班学习,1991年又成立了安徽省民族宗教干部培训中心,举办了全省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编印了《宗教政策文件汇编》等材料,指导各地开展工作。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的桥梁,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各级管理机关在宗教工作中还注意推动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加强了自身建设,充实办事人员,筹集活动经费和兴办自养事业的经费,建立规章制度,按照自身的特点和规章自主地开展活动。同时,还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开办了九华山佛学院、安徽神学院等,选派年轻教职人员参加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养一支爱国爱教的教职人员队伍,以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