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古今字中采用本字和重造今字的原则
在古今字的应用中,一般的规律是: 常用的词义沿用本字,而非常用义重造今字。这是因为常用词的使用频率高,本字为大家所熟悉,常用词使用本字就能提高效率。不常用的词重造今字,可以减轻本字的负荷。比如:

莫: 有三个意义: 傍晚 (本义) ,无定代词 “没有谁”,否定副词 “没有”。其中,后两个意义为假借义。这两个假借义在古汉语文献中使用频率非常高,所以占用了本字,而本义的使用相对于假借义为低,故为本义的词重造新字,写成了 “暮”。
这样,古今字与它们所记录的词的关系,具体就可出现如下情况:
古字记录本义,今字记录引申义。如: 道—導,州—洲,解—懈。
古字记录引申义,今字记录本义。如:景(物)—影(子),益(利益)—溢(水满),丞—拯,责—债。
古字记录本义,今字记录假借义。如: 戚—慼,辟—避。
古字记录假借义,今字记录本义。如: 其—箕,亦—腋,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