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1947年3月1日,经国民党台湾行政长官陈仪同意,台北市以国大代表、立法委员、参政员、省参议员等地方绅士为主,组织了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其中多数人站在国民党立场或者妥协性很强。这个委员会整天忙于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中。国民党利用这个组织强行把维持治安的工作交给军统特务,成立“忠义服务队”,屠杀无辜学生。但这个委员会的发言人王添灯却代表民意,主持起草《二二八事件处理大纲》,共计32条,反映台湾人民要求当家作主的愿望。后来国民党利用特务和流氓起哄,强行追加了10条,使处理大纲增为42条。不久,这个委员会即失去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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