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森林经营与生产水平
吉林省的森林经营是随着林业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前,森林经营处于原始、分散、粗放、落后状态,生产力水平低下,林业发展缓慢。新中国成立以后,揭开了吉林林业建设新的篇章。开始从以私有制为基础分散落后的“把头包采”的经营方式转变为社会主义的统一经营管理,从旧的经营管理方式走向现代化管理轨道。经过40多年的努力,森林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林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90年,森工企业木材产量425万米3,人造板产量16.2万米3,锯材产量86.2万米3。现有固定资产净值27亿元,具有各类机械设备18 191台套,各类房舍746万米2,各类道路13 588公里。地方林业实现社会总产值6.9亿元,年木材产量为172. 9万米3。全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第五位,活立木蓄积居全国第六位,林业用地居全国第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