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深化农村改革是一场具有探索和创新意义的实践活动,必然会遇到本本上没讲过、前人没干过、现实当中没见过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从实际出发,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在1996年6月,及时总结了海城、兴城、大石桥等市深化农村改革、探索农村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经验,以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座谈会,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带头解放思想,放开眼界,放大胆子,放实步子,做到“看准的抓紧干,看不准的搞试验”,“试验当中不争论,拿出成果教育人”。在这次会议精神推动下,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呈现了良性发展的局面。到1997年底,全省乡村集体企业有80%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实行股分合作制的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