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二、山区建设历程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二、山区建设历程 二、山区建设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前,北京山区人民饱受历代统治者和外国侵略者的压迫剥削与蹂躏,在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 表8-5-1 1985年确定的37个贫困乡
37个贫困山区乡共有370个大队,5万户,19.5万人,占山区人口的15.2%。这些贫困乡的特点是:多数在深山区、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乡镇企业起步较晚,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落后。为贯彻《关于帮助贫困山区改变面貌的决议》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相应决定,要求全市集中财力、物力,重点帮助37个贫困乡改变面貌。除在税收、信贷方面给予优惠外,市财政决定“七五”期间在原有支农资金渠道不变情况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援贫困山区开发建设;增加山区供电指标,按计划价格收费;增加贫困山区公路投入;组织市有关部门支援山区。 为了加强领导,北京市政府农林办公室于1986年成立了山区建设处。各山区县(区)也相继建立了山区建设专门机构,专抓山区建设。 经过4年的艰苦努力,到1989年,37个贫困乡提前一年全面实现了北京市人大、市政府提出的初步脱贫目标。当年,37个贫困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4.22亿元,纯收入达1.98亿元,均比1985年翻了一番;人均劳动所得也从1985年的450元增加到699元,增加了250元;集体积累比1985年增长2.2倍。文教、科技、卫生等项事业也都得到相应发展,社会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在37个贫困乡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一批未给予重点扶持的山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扩大扶持范围,增加了10个相对贫困的山区乡镇,纳入重点扶持行列(表8-5-2)。至此,重点扶持的山区乡镇总数增加到47个,经过三年扶持,既定目标如期实现。 表8-5-2 1990年增加的10个相对贫困的山区乡镇
1990年以后,郊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加快,边远山区虽然也有很大发展,但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差距拉大。加上1989年、1991年接连遭受洪水、泥石流严重灾害,山区加快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为此,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快山区开发建设的步伐,特别是千方百计扶持生产水平比较后进的边远山区的经济发展,制订郊区山区脱贫致富工程计划,尽快提高这些地区的生产力,缩小同平原地区的差距,使山区逐步富裕起来。” 1991年初,市委、市政府再次组织市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时半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北京边远山区乡村十年(1991—2000年)致富工程纲要》,(以下简称“山区致富工程纲要”),把开发建设山区作为全市一项重要任务,在财力、物力、教育资金和科学技术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原重点扶持的47个山区乡镇的基础上,增加了13个乡镇,使全市重点扶持的边远山区乡镇总数达到60个(表8-5-3)。 “山区致富工程纲要”的具体奋斗目标是缩小山区与平原地区的差距,建设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山区。经济目标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1—1995年),重点是综合治理,调整结构,合理规划,打好基础;边远山区乡镇的农村经济总收入及纯收入,在199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人均劳动所得分别达到1000元、1200元和1 400元。村(队)账内集体纯收入分别达到2万元、5万元、8万元。第二阶段(1996—200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及纯收入在1995年的基础上力争再翻一番,人均劳动所得分别达到1400元、1 600元和1 800元,村(队)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 表8-5-3 1991年确定的市重点扶持的60个边远山区乡镇
“山区致富工程纲要”的主要内容:一是强调以治山治水为重点的山区基本建设,搞好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10年内治理开发经济沟193条,总面积1.33万公顷,规划和建设好1.33万公顷较高标准的旱涝保收田。二是强调加快以林果和畜牧为重点的基础产业的发展。三是强调发展适合山区特点的乡镇企业,特别是资源型企业。并强调在县城附近、交通要道或中心集镇为边远山区乡镇建立工业小区。要建一批有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四是调整村镇布局,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一要采取搬迁措施,用10年时间把受洪水、泥石流严重威胁的山区人民迁移出来;二要在60个边远山区乡镇中发展12个中心集镇,增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力和带动作用。五是组织对口支援,组织8个城近郊区和两个平原县对口支援7个山区县区,组织大中型企业对口支援60个边远山区乡镇的企业。六是完善、发展对边远山区乡镇的优惠政策。如市财政扶持60个乡镇的经济开发专项资金每年增加到2000万元;市农发资金和小型水利费每年投向边远山区的比例不低于20%;在企业用电指标及电价上给予照顾和优惠;平价供给通讯器材并减半收取通讯线路界外维护费等。 1993年10月至11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员会会同山区县(区)人大常委会对部分边远山区乡镇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在‘山区致富工程纲要’实施的两年里,各级人民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山区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经济形势越来越好,山区人民在致富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1994年,密云、门头沟、房山等县区进行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市重点扶持的60个边远山区乡镇调整为54个乡镇(表8-5-4),包括765个行政村,15万户,44.3万人。 1994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扶贫工作会议,制定并部署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同年6月21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山区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北京市边远山区“‘四四’奔小康攻坚计划”,即用4年时间,使边远山区40万人实现小康目标。这个计划是正在实施的“山区致富工程纲要”的继续和发展。 具体奋斗目标:从1994年到1997年,60个边远山区乡镇的40万人的人均劳动所得达到1 600元以上,基本消除人均劳动所得1 500元以下的乡镇和1 200元以下的村。 实现上述奋斗目标,要实施五项工程和实行六项政策。 五项工程: ❶资源开发工程,大力治山治水,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经济沟,发展2.67万公顷新果园,改造2.67万公顷老果园,使之建成标准化果园,使60个乡镇实现人均一亩标准化果园,一亩后备资源;大力发展草食家畜和珍稀野生动物养殖;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发展旅游业和开发矿产。 ❷工业小区工程,每个山区县区都要在现有工业区内划定或延伸出千亩左右的区域,作为边远山区乡镇致富的工业小区,实行优惠政策,吸引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 ❸搬迁工程,对受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山区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小山村的2万多户、7万多人4年内搬迁完毕。 ❹基础设施工程,加强道路、通讯、电力、水利、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 ❺“一帮一,同富裕”工程,巩固、扩大多年来对口支援山区成果,实现全党、全社会动员,积极支援山区经济、社会发展。 六项政策: ❶建立小康基金。设立每年4000万元专款,组成市山区小康基金,专项用于扶持山区开发建设。 ❷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边远山区乡镇企业给予所得税先征后返照顾。 ❸给予山区开发政策性贷款,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低息、贴息贷款。 ❹照顾用电,企业用电增容,免购用电权,减半收取高价燃料费等。 ❺通讯费用实行优惠,免收界外维修费、平价供应电器器材、减收电话初装费等。 ❻对扶贫工业小区建设予以政策扶持,小区内土地出让费全部返回给工业小区;允许中央、市属单位和外商在工业小区内进行成片开发;引进人才户口享受小城镇试点待遇等。 其后,又出台了荒山租赁政策。1994年,北京市人大通过了《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规定荒山荒滩可以租赁给农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个人,租期一般30~50年。经过开发后,可以继承,可以有偿转让。到1995年,60个边远山区乡镇的山场租赁面积已达4万公顷,占全市山场租赁面积的80%。在租赁总面积中,租给本域农民的占70.3%,租给城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占27.3%,租给城市个人的占2.2%。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政府农林办公室山区建设处,成立北京市山区建设办公室,作为市政府领导、管理山区建设的职能部门。 表8-5-4 1994年经行政区划调整后的54个边远山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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