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
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由于领导思想一度落后于群众,组织指导工作跟不上,变革中不少地方曾处于自流状态,发生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统”与“分”的关系处理不好,有的把集体的农机具、仓库、村办企业拆散平分到户,使20多年积累起来的集体财产受到很大损失。有的把集体的用材林分散到户,实行户管户有,结果社员怕政策变而争相砍伐,使森林又遭到一次大破坏。大多数地方实行双包到户后,生产队处于解体状态,统一协调服务工作受到很大削弱,突出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水利建设基本停顿,小型水利无人管理,各种水利设施损坏严重。因此,中共自治区委和人民政府从1982年5月起,认真抓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