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党组织不同时期的主要任务与用人标准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在发挥着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但各个时期发挥作用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主要体现在不同时期所担负的主要任务上,而主要任务的改变,又导致了当时在选拔、使用、宣传、树立基层干部的标准上的明显差异。
新中国成立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整顿党的组织与作风,打击反革命活动,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开展土地改革、“三反”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人民公社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农村基层党组织主要任务是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反右倾斗争、抓阶级斗争、参加“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上。当时衡量党组织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怎样,主要是看实现这些任务的情况。为此,选择使用干部强调“成份好、历史清楚、为人忠厚、工作积极”。50年代在全省农村宣传了安图县杨兴隆村、榆树县秀田家村、舒兰县亮甲山村等党支部进行土地改革,支援前线、发展生产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经验;60年代初期,宣传了东辽县河信大队、永吉县双顶子大队、榆树县合发大队党支部“发挥领导作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任务,依靠贫下中农”等经验。1966年4月,中共吉林省委召开了以“突出政治、活学活用、艰苦创业、强化自身”为主题的农村党支部工作会议,榆树县吴家屯、双阳县肚带河、和龙县上化、通榆县向阳、柳河县光明等大队党支部介绍了“始终不懈地狠抓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生产仗当作政治仗打;在三大革命中,加强自身建设;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当成最根本建设”的经验。会议强调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总路线,加速发展农业生产的战斗堡垒”。
“文化大革命”期间,吉林省各级党组织遭到了严重破坏,基层干部受到迫害。“文化大革命”初期,基层党组织大都被“文革小组”所取代。1969年秋冬,虽然恢复了组织活动,但主要是抓阶级斗争和突出政治。社队干部把时间和精力大多用在提高路线觉悟、参加斗批改、批林批孔、活学活用、思想爬坡等政治运动上,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文化大革命”后期,当时吉林省主要负责人王淮湘提出了“认真学、深入批、对着干”的口号,并作为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层层贯彻,相当多的社队搞思想爬坡,即所谓“全党爬、全面爬、全民爬”。抓什么“猫书记”、“目主任”(指抓生产的领导),谁也不敢理直气壮抓生产。在组织上,为适应“换血”的政治需要,强调按“政治坚定、团结实干、敢批敢斗”的标准选人用人,采取限时间、限比例、限年龄等行政命令做法,突击提拔了一大批青年进社、队两级领导班子;同时撤换了一批说真话、抓生产的好干部,严重伤害了他们对党的感情。这期间,总结了一批“认真学大寨”、“抓革命、促生产”,特别是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典型。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的有东丰县那丹伯公社等一批典型。
1978年12月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省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78—1980年,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抓了农村基层干部的落实政策工作。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改造落后地区、社教、清队、路线教育、思想爬坡等五个时期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一律予以纠正。先后为29 722名农村基层干部落实了政策,推倒了一批诬蔑不实之词,释放了被错误关押的同志,对遭受迫害、造成伤残及死亡的同志做了经济补助和为其子女安排工作等。1979—1990年的11年间,省委及其组织部先后召开了8次基层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加强班子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培养后备干部、发展青年党员等一批典型经验,采取了组织调整、系统培训等一系列重大措施。省委要求,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作为主要任务”,并按政治坚定、年富力强、致富有方、党风端正、为民谋利的标准去建设基层领导班子。各地严格按照这个标准,共调整了624个乡(镇),5659个村的领导班子,分别占总数的67%和56%。为解决部分乡村干部工作缺乏进取心的问题,省委组织部总结推广了前郭县和扶余县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村支部换届改选的经验,打破了党委内定或任命的传统做法,按照“民主推荐、差额选举”等程序,让党员直接选举自己满意的带头人。全省共有1 395个村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从而极大地增强了村干部的事业心。省里总结了辽源市工农乡、四平市铁西区红嘴乡党委,长春市宽城区上台子村、农安县东白令村、吉林市溪河村、梅河口市胜利村党支部带领群众发展商品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经验,使基层党建水平不断提高。据1990年的调查统计,在全省25 545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按照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情况来衡量,先进的8 941个,占35%;中间的13 539个,占53%;后进的3 065个,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