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典当起源
典当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可以说是现代金融业的始祖,特别是抵押银行的前身。依各国学者的基本共识,典当业在西方至少起源于中世纪前期,《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说:“1198年在德国巴伐利亚的弗赖辛巴已有当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公立当铺1350年设立于法兰斯孔太的萨林士,后来1400年和1479年设立于意大利的佩鲁贾和萨沃纳。在中国至少起源于南朝齐(公元479~502年),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指出“后世典当业,从南朝佛寺开始”(范文澜:《中国通史》,第2卷,5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中国的典当业名称几经变化,初始(公元479~502年)称“质库”、“质肆”、“质舍”、“典质”,至唐称“当铺”,以“典”、“当”表达其经营活动,两宋(公元960~1279年)则演进为“质库”、“解库”和“长生库”,元朝以“解库”、“解典铺”、“典解库”称谓流行于市。明清到现代“当铺”、“典当”、“质典”、“押当铺”、“小押(典)”相继出现。千百年来中国典当名称的变化,在不同历史时期反映了典当行业种类的划分。典、当、质、押的分等论级、依次排列,均与资本多少、规模大小、当期长短、利息高低相联系。资本雄厚,规模宏大,利息较低都为“典”;资本不及典,抵押物以动产为主,利息高于典者为“当”;资本不及当,质物扩大范围,利息较高者为“质”;财力、质物范围、押期均属最弱、最小、最短,而利息最高者为“押”。“小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的高通货膨胀期间,是指专营“当票”的抵押,当期通常不超过一个月,或半月。
典当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密切的联系。古代的人质是生产力水平低下,剩余劳动产品匮乏,债务人一贫如洗而产生的现象。人质的使用对后来通过收取抵押品从事借贷活动典当产生重要的影响,典当行为可以说是由野蛮的人质向文明的抵押物的过渡,保留其抵押形式而改变抵押内容的演进。这种演进首先是生产力的提高和剩余产品的增多,私有制的出现,财富分配从普遍均等转向贫富分化的条件下,导致借贷行为的产生,这是典当行为出现的基本经济条件。商品经济的萌牙和发展,长期伴随着自然经济而成为一种补充形式,因此中外经济发展史表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典当产生的现实经济物质条件,典当正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由此可见,小生产和财富两极分化的经济基础与分配结合,一方面促进了对典当的需求,同时也加速着典当的供给,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高利贷资本作为生息资本的具有特征的形式,是同小生产、自耕农和小手工业主占优势的情况相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6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典当发展的基础是典当的需求者,这是典当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