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销合作 二、供销合作山东省的供销合作社(新中国成立前称合作社、推进社),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开始建立和发展。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县以上各级合作社领导机构和业务机构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了合作社经济的组织体系。自1948年9月至1957年底,是供销合作社蓬勃发展时期;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左”的干扰,供销合作社先后与国营商业“两合、两分”,使供销合作事业遭受很大损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供销合作社又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已发展成为自下而上联合、遍布全省城乡、具有强大经济实力、为农村经济提供流通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 一、社区性、专业性合作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供销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 ☛
(一)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供销合作/(二)“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的供销合作/(三)改革开放中的供销合作/三、农村信用合作/(一)农村合作化时期的信用合作/(二)人民公社化时期的信用合作/(三)农村经济改革时期的信用合作 ☚ (二)作用 (一)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供销合作 ☛ 00021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