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台湾当局于1968年1月27日公布实施。全文16条。主要内容是: 台湾的“国民教育”分为两个阶段, 前6年为国民小学,后3年为国民中学,称为“国民教育九年一贯制”。由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划分学区,设置中学。国民小学当年毕业生由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分发所在学区国民中学入学,免除初中升学的恶性竞争。国民中学学生免缴学费。国民中学除文化教育的基本科目外,加强职业科目和技艺训练,以兼顾就业及升学的需要。条例还对师资培训、课程设置、教育经费、特殊教育等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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