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直隶厅
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新疆省。《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乌什直隶厅: 〔汉,温宿国。后汉内附。北魏入龟茲。唐贞观中平之,置温肃州,隶安西都护府。南宋属西辽。元为别失八里西境,封宗王阿只吉。明,永乐中,其王西迁,地入回部。后并于准噶尔, 名图尔(men)。〕 乾隆二十年 (公元1755年) 阿奇木伯克霍集斯擒达瓦齐,以城内属,改名乌什。二十三年,设办事大臣、参将。三十一年,筑永宁城,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协办大臣驻之,又设领队大臣。四十四年,移领队驻阿克苏。五十二年,移参赞、协办驻喀什噶尔,仍留办事大臣。光绪九年 (公元1883年) 裁,置直隶厅。东北距省治3020里。广1180里,袤370里。北极高41度6分。京师偏西38度27分。”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