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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义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义法

义法

清桐城派的古文写作主张。始由方苞提出: “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即要求文章有内容,有条理,结构谨严,合乎体制。此说虽然兼顾内容与形式,并指出二者一经一纬,形式需为内容服务,在理论上有合理之处,但因所谓“义”乃特指程朱理学,形式上又特别强调语言“雅洁”,以与封建正统内容相适应,故不足取。尔后,其门人刘大櫆将“义法”中的“法”具体化为“神气”、“音节”,要求于音节求神气,于字句求音节,一度被桐城派中人奉为不传之秘,对我国散文理论的发展具有一定贡献。

☚ 南剧十要   义理、考证、文章 ☛
义法

义法

桐城派初祖方苞提出的写作散文的一种美学理论。“义法”一词原出于司马迁的《十二诸侯年表序》:“(孔子)兴于鲁而次春秋……约其文辞,去其烦重,以制义法”。方苞则撷取《周易》中“言有物”、“言有序”两语作为《史记》中“义法”的诠释,并以此比附成他的文学主张:“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可见,“义”指有充实的内容,“法”指好的形式。方苞这种从内容与形式统一角度去论文,原则上是对的,但是他这“义”实指内容要符合儒家传统思想,“法”实指形式要符合《四书》、《五经》、《史记》及唐宋古文家的文章规范。因此,方苞的“义法”说,是典型的封建正统派文论。而且以“义法”论文,也有它的不足之处。姚鼐曾指出:“望溪(方苞号)所得,在本朝诸贤为最深,而较之古人则浅。其阅《太史公书》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处、远处、疏淡处及华丽非常处,只以义法论文,则得其一端而已”(《与陈石士》)。

☚ 辞主乎达,不主乎简   雅洁 ☛

义法

义法

古文作法语。清代“桐城派”提出的古文写作准则。首倡者是方苞。义,指内容,要求“言有物”。包括褒贬美刺、见识论断、寄寓等。法,即指形式,要求“言有序”。包括文章布局、章法、叙事己人的要求、语须雅洁等。符合义法要求的文章内容须充实得体,言之有物,形式上必须按《四书》、《五经》、《史记》或者唐宋散文大家之作文模式。《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孔子著《春秋》曾“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故桐城派方苞认为“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司马迁)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见《方望溪先生文集·又书货殖传后》)。义法以“雅洁”取文。雅洁文,在章法上“明于体要而所载之事不杂”,用语上要求“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中俳巧语”等。义法因陈规戒律太多,步步作缚,故文势翕张且波澜曲折者不多。义法之内容与宋代程朱理学、明清八股文有一致性。

☚ 写作总论   文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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