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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义务教育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义务教育yì wù jiào yù

国家在法律中规定一定年龄的儿童必须受到的一定程度的教育。1902年梁启超《教育政策私议》:“遍观各国小学,皆行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者何?凡及年者皆不可逃之谓也。”1902年罗振玉《日本教育大旨》:“近日日本教育家尚嫌其国义务教育年限太短,然财力所限未能展长也。”义务教育曾经也称“强迫教育”。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yìwù jiàoyù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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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
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不收学费、杂费)、普及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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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国家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一定年龄的儿童免费强制实施的一定范围的学校教育。开始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公布的学校法令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了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义务教育的起始年龄;义务教育阶段与普通学校教育阶段的关系;实施义务教育年限与儿童学龄期等。各国通常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发展程度来确定义务教育的速度、范围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分为初等义务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等。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义务教育

又称“强制教育”。根据一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一定年龄的儿童所实施的一定范围的普通教育。最早提出义务教育主张的是17世纪捷克斯洛伐克的教育家夸美纽斯。以法律形式规定义务教育的开端是德意志魏玛邦公布的学校法令。该法规定父母应送6—12岁男女儿童入学,否则政府强迫其履行义务。英、法、美等国实行义务教育大都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现在都普遍实行了初等或中等义务教育。中国自清末起至国民党政府都规定实行义务教育,但均未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义务教育。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并于1986年4月制定义务教育法以保证宪法规定的贯彻实施。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教育。义务教育的涵义有两层:国家或政府有义务设校兴学,保证适龄儿童有平等接受某种程度教育的机会,排除各种不良的障碍;家长或孩子的监护人有使其学龄儿童就学的义务,全体国民都有保障义务教育顺利实施的义务。义务教育对所有适龄儿童是一种应享的权利。一般义务教育对起始年龄和离校年龄以及应达到的标准都有明确规定。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分小学和初中,逐步普及。义务教育最早实行于17世纪,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的学校法令要求父母必须送6—12岁子女入学,政府强迫执行。义务教育的普及,始于19世纪中叶。德国、英国、法国、美国都是在19世纪60、70年代推行初等义务教育。现在,各国都在推行义务教育,年限长短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发达国家已基本普及高中义务教育(10—12年),一些国家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比较落后和贫穷的国家也在积极普及初等教育和初中教育。有些国家把幼儿园高班也纳入义务教育中。民国时期,我国在法律上已提出实施义务教育,但没有真正落实;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注义务教育,1986年颁布了《义务教育法》,规定全国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这标志我国已进入了大力普及义务教育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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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034 义务教育

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也称强迫教育或免费教育。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起实行。义务教育法规定: 凡年满6周岁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入学接受规定的9年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9年义务教育。1987年6月24日国家教委和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通知》,同年7月11日国家教委又印发了《关于制订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要根据实施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负责具体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义务教育必备的办学标准。1987年全国有小学在校生1.28亿多人,7—11岁儿童入学率达97.1%,在校生巩固率达到97.2%,毕业率达95.1%。初中在校生4174.4万人,巩固率为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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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yiwu jiaoyu

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定年龄的儿童所实施的一定范围的普通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资本主义国家一般称强迫教育。在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国家为推行宗教教育,提倡广设学校。1619年德意志魏玛公国公布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6~12岁男女儿童入学,否则政府强迫其履行义务,此为义务教育的开端。19世纪70年代,英、美、法等国对儿童实施了义务普通教育。中国自清末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起,经过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都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但从未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实施义务教育不仅必要,而且有了可能。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年段,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义务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我国的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必将促进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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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Yiwu jiaoyu

现代国家用立法的形式对一定年龄阶段的全体儿童、少年实施一定年限的普及的、强迫的、免费的学校教育,又称“普及义务教育”或强迫教育。在我国,义务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要依法履行义务,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义务教育最早出现在17世纪德国的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国家为推行和普及宗教改革成果,提出义务教育的口号。1619年德意志魏玛公国颁布了学校法,规定父母必须送6—12岁的男女儿童入学,入学后要监督学生上课,否则要强行处以罚款。义务教育的大规模出现是随着资本主义现代生产发展和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提出培养合格公民的要求而产出的。英国于1870年颁布了《初等教育法》,法国1833年颁布了《基佐法案》,美国的马萨诸塞州1852年颁布了强迫教育法案。19世纪后半叶,一些早期的资本主义国家都通过立法确定了义务教育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通过立法普及义务教育。联合国科教文组织《1960—1982年世界教育统计概述》表明,在199个国家和地区中,宣布普及义务教育的有186个,义务教育的年限5—12年不等。中国最早的义务教育法令是清政府1904年颁布的《强迫教育章程》。中华民国政府时期也制定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法令,但都未真正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普及教育得到迅速发展。1986年4月12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五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条)。我国义务教育分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义务教育的学制、教学内容、课程设制、审定教科书;学校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义务教育实施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义务教育的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和保证;我国的义务教育是免收学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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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又称“强迫教育”、“免费教育”、“普及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即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公布学校法令为义务教育开端。新中国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文件中都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年限为9年。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国家制订法律对一定年龄的儿童实施的义务学校教育。一般分为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实施义务教育的前提是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得到全面的发展。

☚ 普及教育   教育机会均等 ☛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国家制订法律对一定年龄的儿童实施的义务学校教育。一般分为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实施义务教育的前提是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得到全面的发展。

☚ 普及教育   教育机会均等 ☛

义务教育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一定年龄的儿童和少年所实行的国家、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它要求每一个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一定年限的基础教育。同时,为了保障这一要求能够得到实施,国家用法律手段强制推行,所以又称为“强迫教育”。义务教育既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一种义务,也是家长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一个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年限的长短,取决于这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发展的教育事业。一般都制定相应的义务教育立法。我国在1986年公布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特征是带有强制性,在世界上义务教育的共同含义是强迫教育,并没有免费教育的意思。是否交费或免费或贷款甚至是奖学教育,则因各国、各地区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而异,它都只是实行普及义务教育的一种经济措施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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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yi wu jiao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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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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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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