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材料资金定额建筑企业的主要材料应占用的资金限额。主要材料是建筑企业主要的流动资产,其消耗量大、占用资金多,应对主要材料资金进行定额管理。在实行非统一流动资金制度的企业,主要材料的资金来源是非自有流动资金的预收备料款,对这部分主要材料,应由建设单位在计算预付备料款时核定,企业只对用于生产维修方面的主要材料核定定额;对实行统一流动资金制度的企业,主要材料的资金来源是自有流动资金,对这部分主要材料也要核定资金定额。需要核定资金定额的,应按种类分别核定。一般地,采用周转期计算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主要材料资金定额=平均日耗用量×预算价格×储备天数 或 
预算价格是指地区材料预算价格。如预算价与实际价相差甚大,可按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整系数进行计算调整。计算公式为: 储备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供应间隔系数 +验收天数+使用准备天数 +保险天数+在途天数; 建安工作量指以货币表示的全年承包工作量; 施工天数,一般按360天计算; 主要材料比重是指主要材料占承包工程造价的比例; 消耗定额是指主要材料消耗的限额,是按定额确定的。 供应间隔天数计算公式为:供应间隔天数 或供应间隔天数 用于调整的供应间隔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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