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清吏司 主客清吏司官署内设机构名。明、清代置。掌接待蕃国来朝使节之事。属礼部。《明史·职官志一》:“礼部:……仪制、祠祭、主客、精膳4清吏司,各郎中1人(正五品),员外郎1人(从五品)主事1人(正六品)……主客分掌诸蕃朝贡接待给赐之事。” ☚ 主爵曹 著作局 ☛ 主客清吏司 主客清吏司官署名。明清礼部第三司。掌接待外宾等事,与仪制、祠祭、精膳,合称礼部四清吏司。设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职。由汉魏以后之主客曹相沿而来,唐宋时期的主客为礼部第四司。 ☚ 屯田清吏司 车驾清吏司 ☛ 主客清吏司官署名。明清为礼部的第三司,唐宋主客司则为第四司。掌宾礼,主管各藩属国朝聘、接待给赐等事,为汉魏以后的主客曹相沿而来。明制置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又增设主客司主事一人,提督会同馆。清制设郎中满、蒙、汉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满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司内分设赏赐科经承二人,四译科经承二人,芽茶科经承一人,火房经承一人,分理本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