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临军巧避征役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临军巧避征役中国古代军事法中的罪名。临敌对阵,本该追讨,如用巧诈方法 (如故犯轻罪,意在留连;或故自伤残、故诈疾患等)推避征役者,是属犯罪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定罪处罚。唐律规定:“诸临军征讨,而巧诈以避征役。若有校试(以技艺为军中所用,须在军中校式) 以能为不能,以故有所稽乏者,以乏军兴论; (即故意、过失皆斩)未废事者(如果于事未废),减一等。主司不加穷覈而承诈者 (主管之官不加勘验查核而轻易受骗)减罪二等。知情者,与同罪 (即主司明知有诈不纠,则与犯者同罪)至死者加役罪。”(《唐律疏议·擅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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