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荷航空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荷航空协定 中荷航空协定亦称“中荷空中运输协定”。1947年12月,由国民党政府与荷兰政府在南京签订。该协定共13条,并同时签订了附件。其主要内容为: 中国政府允许荷兰在昆明、广州、上海、天津航线上进行航行,中国飞机也可通过指定的各航线飞往荷兰,或荷属领地;双方飞机可随时在商定的机场作营性之降落,遇紧急情况时可在适宜的机场避难。这是一个看似平等的条约,实际上由于中国没有国际航线而使荷兰获得了极大的利益。 ☚ 中泰宾馆事件 中程协议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