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友好条约。1961年7月10日—15日,朝鲜党政代表团对中国进行了友好访问,双方就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互助关系及重大的国际问题,进行了会谈,取得一致意见,于7月11日在北京签订了《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同年9月10日起生效。条约共7条,主要内容是:双方根据马列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国间友好合作互助关系,并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努力;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国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一方受到武装进攻,另一方应尽全力给予军事及其它援助;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对方的任何同盟,不参加反对缔约对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双方对两国共同利益有关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 中缅边界条约 中巴边界协定 ☛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于1961年7月11日在北京签订,同年9月10日起生效。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210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1961年7月11日,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是:中朝两国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规定双方尽一切努力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共同防止外来侵略,一旦有一方受到外敌入侵,另一方要给予全力支援; 双方均不参加针对另一方的任何同盟和军事集团; 双方愿意就涉及两国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磋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的经济、文化和技术合作; 共同认为朝鲜必须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实现南北统一。 ☚ 中国和柬埔寨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中国和加纳共和国友好条约 ☛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1961年7月10~15日以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朝鲜内阁首相金日成为首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党政代表团,应邀来中国进行友好访问。朝鲜党政代表团在同以刘少奇主席为首的中国党政代表团进行会谈后,11日在北京签订了《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同年9月10日起条约生效。共7条,主要内容是: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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