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日关系四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日关系四原则 中日关系四原则指1983年11月中日两国共同制订的、指导两国关系的四项原则。其基本内容为: 和平友好、平等互利、相互信赖、长期稳定。其中相互信赖一条,是根据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的建议加进去的。这四项原则,体现了中日两国政府和人民要求扫除两国间现存的障碍,继续推进两国关系稳定发展的共同愿望。它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中日关系上的具体运用,也是中国睦邻友好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日本某些人士在教科书、靖国神社、光华寮及日台关系等问题上制造障碍时,中日之间的相互信赖、长期稳定就更有必要。 ☚ 中日关系正常化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 中日关系四原则 中日关系四原则中日发展经济贸易关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1983年两国政府首脑互访时共同确立。其基本内容是:(1)和平友好。即根据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两国之间现存的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两国的经济关系。(2)平等互利。即中日经济关系应该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从各自的需要和可能出发,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断地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发展。(3)相互信赖。是引导两个不同社会制度国家携手通往21世纪和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指导思想。(4)长期稳定。一方面指不管世界上出现什么风云变幻,中日关系都可以长期稳定;另一方面指在经济合作上两国存在着相互补充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中日贸易三原则 中国内地与台湾经贸交往五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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