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存款指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存入建设银行的生产业务资金存款。具体包括:流动资金、预收备料款、工程进度结算款和用于流动资金性质的银行借款,以及其主管部门、管理机构的资金、建筑安装企业内部报销单位的备用金等。建筑安装企业存款,按照隶属关系分为中央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存款和地方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存款两类。 施工企业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国营建筑安装公司及其所属的施工队、附属工厂,以及设计院、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均应在建设银行开立“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存款”结算户,其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结算款项和按照规定,由主管部门或管理机构集中的施工企业利润等,均通过此帐户核算和反映。由结算户存款中拨付工资必须按照有权部门批准的工资计划办理,不得超计划提取工资款项,对于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的施工单位,应根据所完成的建安工作量,按规定比例提取。对属于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范围的控制商品的采购用款,应按照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