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税务机构“地方税务机构”的对称。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的所有税务机构。我国省以下的税务机构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国家税务局系统,一个是地方税务局系统。作为中央税务机构存在的,是国家税务局系统,其中包括省级国家税务局、地区级国家税务局、县级国家税务局,县以下还设有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对各省、市、自治区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和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地方政府对各地的国家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省级国家税务局是本地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并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省级国家税务局的局长、副局长均由国家税务总局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