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 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
国民党1936年2月成立的管理机构,直属中央执行委员会。旨在加强对抗战爆发前全国迅速发展起来的各种广播电台,特别是大量私营广播电台的控制。陈果夫为主任。成立后不久,以国民党政府名义先后公布了《广播无线电台条例》、《电讯条例》以及《指导全国广播电台播送节目办法》、《民营广播电台违背〈指导播送节目办法〉之处分简则》和《播音节目内容审查标准》等3个法令。法令规定,各广播电台必须事先编制节目时间表,写明播音种类、时间、内容以及担任人员的姓名等,送“指导委员会”审查;凡违背国民党的三民主义,违背国民党政府法令的广播内容皆须“修正”或禁止播出;违背有关规定的私营台,将分别给予警告、停播或取消执照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