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托局天津分局1935年10月总局成立于上海。在天津、广州等地设分局、办事处30多处。总资金法币1000万元,由中央银行拨足。总局理事长孔祥熙,常务理事张公权、叶琢堂(兼局长)。抗战爆发后,总局随国民政府迁往内地,沦陷区各地分局中止营业。1945年抗战胜利后,总局由渝迁回上海,天津分局也于1945年11月复业,地址在今解放北路97号。天津分局经理恽思,副经理王国桢,襄理唐应益。天津分局业务范围:以承办政府委托的购料、易货、保险、印刷及房地产经租、经营为主,同时办理各种信托代理业务和团体分红储蓄存款业务,以及经营四联总处天津分处核准的押汇、与专业有关的汇款和放款业务。1946年7月以后,天津分局先后在天津今和平路和唐山设立两个办事处。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因该局是官僚资本金融机构,被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接管处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