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艺术盛会。由国务院批准,文化部决定自1987年开始举办。目的在于调动全国各民族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攀登艺术高峰,促进我国艺术事业的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扩大中国艺术的国际影响。1987年9月5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首届,由文化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至1994年已举行了四届。1992年在云南昆明举行的第三届,有全国55个少数民族的文艺工作者组队参加,盛况空前。1994年在甘肃兰州举行的第四届有20多台剧节目上演,同时举行了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社火会、花儿会、浪山会和羊皮筏赛会等活动。 中国艺术节198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决定每两年举办1届中国艺术节。已举办了7届。第1届,1987年9月,第2届,1989年9月在北京举行。第3届,1992年2月在昆明举行。第4届,1994年8月在兰州举行。第5届,1997年10月在成都举行。第6届,2000年9月在南京举行。第7届,2006年8月在杭州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