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生产总量和构成1949年能源总量为2374万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96.3%;石油占0.7%;水电占3.0%。1957年能源总量为9861万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94.9%;石油占2.1%;天然气占0.1%;水电占2.9%。1970年能源总量为30990万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81.6%;石油占14.1%;天然气占1.2%;水电占3.1%。1980年能源总量为63735万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69.5%;石油占23.7%;天然气占3.0%;水电占3.8%。1985年能源总量为85546万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72.8%;石油占20.9%;天然气占2.0%;水电占4.3%。1990年能源总量为10.3922亿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74.2%;石油占19.0%;天然气占2.0%;水电占4.8%。1995年能源总量为12.9034亿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75.3%;石油占16.6%;天然气占1.9%;水电占6.2%。2000年能源总量为12.8978亿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72.0%;石油占18.1%;天然气占2.8%;水电占7.2%。2005年能源总量为20.6300亿t标准煤,其中原煤占76.3%;石油占12.6%;天然气占3.2%;水电占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