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镇数量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建镇为2176个,建乡为52534个,镇乡之比为1∶24。到2001年,中国建镇增长近10倍,镇的总数达到20374个,而乡的数量下降为19341个,中国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6%多。中国建镇的标准为:❶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镇。 ❷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可建镇;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也可建镇。 ❸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不足2000人,如确有必要,也可设镇。1978、1989、1997、2004、2005年中国城镇人口中总人口比重(%)分别为17.9、26.2、31.9、41.8、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