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学制沿革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学制沿革 中国学制沿革学制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它反映着各类各级学校教育内部的结构及其相互关系,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他们之间的衔接、转换等。我国近代学校始于19世纪60年代,第一个正式颁布的学制是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的壬寅学制,但未实行;清光绪二十九年冬(1904年)颁发的癸卯学制,是我国第一个正式实行的学制。它采日本学制,规定全部学校教育为3段5级,即初等教育(初等、高等小学堂)、中等教育(中学堂)、高等教育(高等学堂、大学堂)三段五级,7岁入学,修业总共有20—21年;且前有蒙养院,后有通儒院。1912—1913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定了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全部学校教育为18年,分3段4级,废止了高等学堂,初、中等教育设有补习科。1922年,中华民国政府公布了壬戊学制,采用美国学制模式,规定全部学校教育年限为16—18年,分3段5级,中等教育分成初中和高中两级。至1949年止,国民党统治区的学制虽几经修改,但基本沿用此学制系统。1951年,新中国颁发了新的学制,包括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各级政治学校和训练班,强调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并举。50年代末60年代初,重新调整了学制,形成了三类主要学校,即:全日制学校,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中专2、3、4年)、高等学校4—5年;半工(农)半读学校,修业年限1—3年不等,有初、中等教育之分;业余学校,对在职人员进行教育,从扫肓到高等教育都有,年限灵活。我国现行的学制系统,共4段6级;幼儿教育,由幼儿园实施,招收3—6岁儿童;初等教育,由普通小学实施,招收6—7岁儿童,年限5至6年,此外有成人初等学校;中等教育,有普通中学(初中3或4年,高中3年;小学初中共九年为义务教育)。农业中学、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各类学校招初中毕业生,年限为2、3、4年)、成人中等学校(成人业余初中和高中);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大学教育包括普通高校(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专科2—3年,本科4—5年)、成人高校(电视大学、函授和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生和博士生两段,修业年限分别为2—3年。 ☚ 2.1 教育制度 学前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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