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1月23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中国之现状”,分析了辛亥革命后军阀专横、列强侵蚀日益加重的情况,指出进行国民革命、实行三民主义是中国的唯一的生路。第二部分“国民党之主义”,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主张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权主义以五权宪法为原则,主张直接、普遍和革命的民权,国民不但有选举权,而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免诸权,凡真正反对帝国主义之个人团体,均得享有一切自由权利,凡卖国罔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无论为团体个人,均不得享有此等自由与权利。民生主义包括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第三部分为“国民党之政纲”,包括7条对外政策和15条对内政策,规定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均权主义,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确定各省得自定宪法、自举省长,确定县为自治单位,人民有直接选举与罢免官吏之权,有直接创制与复决法律之权等等。该宣言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和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1月23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宣言是孙中山委托鲍罗廷起草的。宣言以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重新解释三民主义,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宣言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中国之现状”。分析了辛亥革命后的中国政治形势,指出进行国民革命实行三民主义是中国惟一生路。第二部分为“国民党之主义”,重新解释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第三部分为“国民党之政纲”,规定了对外政策和对内政策。宣言标志着孙中山的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的政治原则和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基本相同,因此,它成为国共两党和各革命阶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纲领。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1月20日至30日,在广州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言总结了过去革命斗争的经验和教训; 阐述了对内对外政策;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新三民主义与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基本相同,成为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的政治基础。 ☚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