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卫生
卫生管理的萌芽 中国早期的公共卫生设施,是从环境卫生开始的,包括水源保护,清洁处理及尸柩处置。夏商(约公元前21~公元前11世纪)时期,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经知道凿井而饮。在殷墟遗址中发现住室附近已有排除积水的水沟。《左传》记有“土厚水深,居之不疾”和“土薄水浅,其恶(疾病)易觏(易成)。”《管子·禁藏篇》提出了“春三月……杼井易水,所以去兹毒也。”意指春季要挖除井中的积垢淤泥,换以新水,以维护水源的安全,开始有了对饮水卫生的管理措施。《周易》、《风俗通义》中有不少类似护井公约的记载,实为卫生管理法令的开始。
清洁处理,甲骨文中有洒扫和在室内除虫的资料,如“庚辰卜,大贞,来丁亥寇𡨦”(𡨦同寝字,指“堂室”) 意即丁亥日要在室内扫除。周代(约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人们进一步知道通过除害来改善环境卫生。《周礼》、《仪礼》、《诗经》中有许多管理环境卫生的方法,如抹墙、堵洞、熏药、洒灰、按时扫房等以除虫灭鼠。《左传》有“国人逐瘈狗”以防制狂犬病的记载,说明当时已有除害防病的具体管理手段。《周礼》有清除粪便的记载。秦汉时有下水道、“都厕”(即公厕)、洒水车等城市公共卫生设施。
对于尸柩处置,“文王葬死骸而九夷顺”,即重视“掩胳埋胔(音兹)”,实行墓葬。《周礼·春官》,设“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即已设官管理。在周代,无论是厚葬薄埋(《水经注》卷十五记有“僵人穴”),都力求不要暴尸于野,而起防制疫疠发生的作用。
在婚姻制度上,《礼记》“三十曰壮有室”;《周礼》“男三十娶,女二十嫁”,“礼不娶同姓”;《左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些规定保证了中华民族的健康繁衍。
保健思想的形成 中医学是中国灿烂的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距今二千多年前,《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兵,不亦晚乎”即已孕育着“预防为主”的保健思想。《黄帝内经·灵枢》、《八十一难经》、《金匮要略》等书,都有大致相同的论述。扁鹊提出“信巫不信医”是“六不治”之一,在当时巫、医斗争中,他是一位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医学家。他主张破除迷信,预防疾病和早期治疗的保健思想。《淮南子》中 “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的早期治疗之说,也是预防医学思想的补充。
早期的仿生导引的健身活动,促进了保健思想的形成。《庄子·刻意篇》就有“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唯寿而已矣”的记述。《吕氏春秋·尽数》所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含有生命在于运动的哲理。在汉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画《导引图》中,有彩绘的四十四个各种姿式的图象,模仿各种鸟兽的动作,反映当时健身活动的概貌。三国时(公元二世纪)著名医学家华佗,发扬“户枢不朽”的保健思想,继承《淮南子》的“熊经、凫浴、鸱(夜鹰)视、虎顾、鸟仲、猿躩(跳)”六禽戏,删去凫、鸱两戏,增加鹿戏,创作了五禽戏。后代又从五禽戏演化出五禽拳、五禽气功图、五禽舞功法等多种流派,丰富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医疗体育和保健活动。
唐代孙思邈在所著《千金要方》(公元652年)中首先提出“大医精诚”的论点,认为“人命至急,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强调医家的道德修养。他提倡应对病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凶吉,护惜身命。 见彼苦恼,若己有之。 深之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署,饥渴疲劳,一心赴救”。这种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是值得提倡的崇高医德。
医事制度的发轫 在奴隶制社会,社会分工趋向专业化,出现了中国早期的医事管理制度。西周初期(公元前11世纪左右),出现了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宫廷医生,即专职医生。据《周礼·天官》记载,当时医生分为食医(管理王室饮食)、疾医(内科)、疡医(外伤)及兽医四种。医政组织,以医师为“众医之长,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当时的医师是总管医药行政的最高负责人,下设府、史士、徒等职。管理上订有一套考核制度,即“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指俸给),十全(治愈)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的规定,根据医术高低以定俸给。病历纪录及报告亦已开始出现。《周礼》有“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上报)医师”等记载,要求对于病者须作记录治疗经过的病历,对于死者要作死亡原因报告,作为考核医疗成绩的依据。这种管理措施,不仅能反映当时医学发展水平,而且为医药经验的积累与医疗水平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医政体制的变迁 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公元220年)已入封建社会,医事组织更集中地为宫廷服务,规模日渐扩大,旁及宫廷之外。中国古代医政管理体制迭有变迁。《杜佑通典》说:“秦有太医令、丞主医药”。西汉太医令、丞有二:一属太常(如后代太医院),一属少府 (如后代御药房),设太医令、太医监、太医丞、药丞、方丞等职官,分别担任管理医、药、方之职。东汉沿此制,当时的百官府都设有官医,如侍医(即御医)、女侍医(即乳医),医工长、医待诏、本草待诏、尚药监、中宫药长、尝药太官等员额,均须考核补用。
晋沿汉魏旧制,仍置太医令、丞主管医药。南北朝均仿此制。如北魏的太常设太医令,门下省设尚药局。刘宋元嘉二十年(公元443年)“太医令秦承祖奏置‘医学’,以广教授”;北魏太和中(约公元480年)置有太医博士、太医助教,可谓医学教育的发端。文献记载,历代的医事考核,多半只考官(医)不考民(医)。医学教育,成为医政体制的一个主体。隋唐“太医令掌医疗之法”,对所属官医,“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试录用如国子监 (当时主管教育机关)之法”。(见《旧唐书·职官》)可见医政、医教已揉合一体。
隋唐时期的医药管理,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所加强。两晋的医政组织,统一归门下省,到了隋唐改为太常寺统太医署,门下省(唐改为殿下省)统尚药局,分别掌管医事与药事。公元624年前,唐代的太医署,由令、丞、医监、医正组成,所属的医师、针师、药师、咒禁师,“皆教以博士”,“业成者为师”,还有府、史、医工、医生、针工、针生、按摩工、按摩生等等职称与编制(见《新唐书·百官志》)。尚药局另设人员与编制。唐代的医政管理体制已初具规模。
宋代的医药管理机构,中央分为四个部门,对于医学教育培养人才更为重视。宋太平兴国之始(公元977年)还从民间选拔精良的医生为医官,充实“翰林医官院”(后改称“医官局”),掌医事政令。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太医署”改称“太医局”,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置“医学”,为医学教育和选用人才的最高机构,全国各州县也开办各级“医学(校)”,规定考试制度,逐级选拔。另设 “尚药局”、“御药院”专管宫廷医药。宋元丰年间 (公元1078~1085年),医学分科渐细,由唐代的体疗、疮肿、少小、耳目口齿、角法(包括针灸、按摩)等五科发展至大方脉、风科、小方脉、疮肿折伤、眼科、产科、口齿咽喉、针灸、金镞兼书禁等九科(元代增至13科)。当时王安石推行新法,医学教育实行“三舍法”。学生通过考试品学兼优者,可以由外舍升入内舍,由内舍升入上舍。上舍生毕业后大都留在太医局任职,说明当时医事管理的各个领域,都建立起一套考核制度。
金、元、明、清几个朝代的中央医药管理机构,均取消了署、局建制,医政和医教统一由太医院管理。改“太医局”为“太医院”始于金代(公元12世纪)。金、元于太医院设提点(元初称院长)为院部最高负责人。元代(公元13世纪) 起增设“医学提举司”,专管医药考核及校勘名医著述。“官医提举司”掌医户差役词讼;“广济提举司”掌修合药饵(制剂),医药管理上有了新的分工。
明、清太医院均设院使(明初称提举)为院最高负责人,并设有左右院判,共掌医的政令。其下设御医、吏目、医士、医生等,“掌各科治法以治疾”,“掌炙(炮)制之法以治药”。明代另设御药房,专为宫廷医疗服务。清初亦置御药房,改属太医院。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开始独立建置医政体制,直属中央。医药管理的法令,亦逐渐规范化,对民间的医生的检定,医律的修饰,均有明文规定。医学教育,分内教习与外教习,采考试而定等第与录用。清代还完成了《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1723年)共520卷,收载历代著名医药文献及医家事迹,相当于一部医学百科全书,具有参考价值。
医疗方式的沿传 《汉书·艺文志》说:“太古有歧伯、俞跗,中世有扁鹊、秦和,盖论病以及国,原诊以知政”,为传说中的古代名医。《史记集解》称“歧伯,黄帝太医,属使主医药。”今称歧黄为医家之祖,歧是歧伯,黄是黄帝,但不是民间的医生。扁鹊,少时为人舍长,从舍人长桑君学得医术,《史记》为他作传,说他在陕西、山西、河北一带行医,首先运用望、闻、问、切四诊,精通内、妇、儿、五官各科,擅长汤药、针灸、砭石、蒸熨、按摩等法治病,并教出子豹、子阳等有医学专长的学生,是古代民间医生的代表。西汉淳于意到处为人看病,“不以家为家”;东汉华佗行医遍及江苏、山东、河南、安徽一带。古代民间医生大都由私人传授,私人开业,以“悬壶”、“铃医”或“走方郎中”的形式行医。自古把医生开业称作“行医”,门诊之外,保留着出诊的特色。
《后汉书·贾长房传》载有一则神话:“老翁卖药,悬一壶(葫芦)于肆头,市罢则跳入壶中”,为医生开业又称“悬壶”的由来。明代普设的各王府良医所,各地方惠民药局,都请医“坐堂”看病,风行到民间药肆。当时的著名医药家李时珍,是世(祖)传的民间医生,他的一家,集中反映了祖父是走村串户的“铃医”(即走方郎中); 父亲李月池在家行医(旧称挂牌医生、医庐、医寓,今称诊所);自己早年曾在王府坐堂(今药店坐堂)。至今走村串户、开诊所(包括出诊)、坐堂等三种医疗形式,尚沿传不绝。
医生的报酬。相传三国时,吴国名医董奉,为人治病,不取酬金,“重病愈者,使栽杏五株,轻者一株……如此数年,郁然成林”,“杏熟易谷,以济贫病”。“杏林春满”,传为佳话。
医院的建立 中国医院雏型最早见于周代。《周书·五会篇》载周成王在成周大会的会场旁,设过 “为诸候有疾病者之医药所居”的场所。《管子·入国篇》,对聋、盲、跛、蹩等残病,不能自己生活的,亦有“收而养之”的记载。据《汉书·平帝纪》说:“元始二年(公元2年),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当时瘟疫流行,利用空着的诸候官邸,集中收治病人,类似隔离医院。延熹五年(公元162年),皇甫规任中郎将,在甘肃陇坻一带作战,军中发生疫病,利用民房,开设“庵庐”,类似野战医院,但都不是常设的医疗机构。南北朝时,南齐永明九年(公元491年),设“六疾馆”;北魏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设“别坊(即别屋)”;永平三年(公元510年)设医馆“分师(科)治疗”,渐有从“收养”转向“收治”的迹象,但未脱慈善的性质。唐代开始专设收容残病的“养病坊”(公元845年),大都以政令设在庙宇里,由僧人主持,并给寺田做经费,还把一些寺院,辟作“疠人坊”,对麻风病人进行隔离。
宋朝设养济院,“立规约数十条,以愈疾之多寡为赏罚”。“安济坊”有“三年医愈千人”的纪录,并有“医者给‘手历’以书所治痊失,岁终考其数”的规定,形似官立医院。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苏东坡在杭州做官,他捐献私帑,与官家合办一所“安乐坊”,是一种公私合办的医院。现存苏州的北宋文庙碑林中的《平江图》,刻有以正式命名的“医院”,是苏州“济民药局”私人集资办的医院。此外,唐宋时代,还有收容慈幼、军戎、病囚等专门医药设施。
元代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设立了一种新型的医疗机构,名为广惠司,用阿拉伯的医生,配制回回药物,是一种阿拉伯式的医院。明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西人在中国澳门最早开设了西式医院,但无影响。
国家药局的开设 唐显庆四年(公元659年),明令颁布了一部药物学书籍《新修本草》,记载药物共
44种,为一部全国通行的“药典”。唐“太医署”设官职分管储药、给药等工作,还在产药地区置采药师,在京师则以良田为药园,由药园师管理,可谓初具药政的规模,但一般未出宫廷内的管理范围。
由于医药事业的发展,宋代设置了管理宫廷内外的专门药政机构。宋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于“尚药局”、“御药院”之外,太医局设“卖药所”。王安石为相时,颁《市易法》,由政府控制市场的药物销售,以革伪滥之弊。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后,更设“修合(制剂)药所”,继之,又改为“和剂惠民药局”。南宋时,先后改称“和剂局”、“太平惠民(药)局”等,发售熟(成)药。1085年,“新法”告废,管理失灵,这些药局往往成为官吏营私舞弊、追逐财利之所。元代于各路开设惠民药局,“择良医主之”,兼有门诊性质。明代发展到各县,通称惠民药局。
对于药材管理,明代才有记载可据。全国岁入药材,俱于产地派纳。永乐(公元1403~1424年)额定55,474斤,嘉靖初(公元1522年)通计264,227斤,万历(公元1573~1619年)间,减为249,581斤。清代的药材出入统归“礼部”,折钱粮由出产地按年解纳,并由“内药房”设府总管,而以方药作宫廷供御之用。
预防接种的影响 古代传染病流行的记载,最早见于《史记·赵世家》: 周“惠王二十二年(公元前655年),大疫”。以后历代史籍,都有详记,预防手段,主要是设坊(场所)隔离。
十六世纪以来,防治传染病的目标,首先为痘疹。这一时期有关痘疹的著作达50余部,特设痘疹专科,从事诊治,终能发明人痘接种以预防天花。清《医宗金鉴》称宋真宗时(公元998~1022年),峨嵋山人为丞相王旦之子种痘,但宋、元医书并无记载。清·张琰《种痘新书》 (约公元1681年后)称:“余祖承聂久吾先生之教,种痘箕裘,已经数代”。聂久吾是17世纪初年人。清·俞茂鲲在《痘科金镜赋集解》(公元1737年)中说:“闻种痘法起于明隆庆年间(公元1567~1572年)宁国府太平县……由此蔓延天下”。此种预防方法,不久就远传海外。1688年,俄国首先派医生到北京学习种痘,由此传入土耳其和北欧,1717年传入英国,18世纪中叶已传遍欧亚。这种保全人类生命的免疫学的思想及方法在预防医学史上具有世界意义的影响。
中外医药的交流 溯自西汉,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公元前138~前115年),开辟了东西交通,建立起“丝绸之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唐代经济繁荣,内外交通发达,著名僧人法显,玄奘等先后访问印度、阿富汗、尼泊尔等国,渐次发展扩大了中外医药交流。
汉唐以来,从公元二世纪到九世纪,中国炼丹术多次传入阿拉伯各地,并经阿拉伯传到西方,对世界制药化学有一定贡献。唐永徽年间(公元650~655年),与阿拉伯国家开始了药物互赠和药物贸易。晋王叔和《脉经》中的“脉象”,相传于十世纪前传入阿拉伯,为阿维森纳(Avicenna,980~1037)吸收到他的《医典》。在东方,唐僧人义净在印度居住二十年,常用中国医药为印度人诊治疾病。中日两国医药交流,南北朝时即已开始。公元552年,中国赠给日本《针经》;562年,吴人知聪携带《明堂图》等医书160卷到日本,以后,历经隋唐,交往更密。公元608年,日本派员生来华学医,带去《诸病源候论》等不少重要医书。公元701年,日本的医药管理制度,采取中国的唐制,制订《大宝律令·疾医令》,规定日本医学生必读《素问》、《黄帝针经》、《明堂脉诀》、《(针灸)甲乙经》、《新修本草》等书。公元754年,鉴真和尚东渡日本传授佛学和医学。805年,日本医生管原清留学中国后,竭力提倡中国医学,渐次形成了汉医(包括汉方·汉药)在日本风行。张仲景《伤寒论》、《金匮要略》,被推崇为 “医圣”之作。朝鲜医学亦深受中国医学的影响,曾仿隋唐,设“医学”,置医学博士,以中国医书为教本。越南很早与中国就进行文化交流,唐宋时期即有医家的交往和药物的交易。宋、元、明以来中国医学对日、朝、越的影响,日益深远。在日本盛行的汉医和朝、越盛行的东医,历久不衰。十六世纪,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出版后,不久传到国外,以后陆续被全部或部分地译成朝、日、拉丁、英、法、德等多种文字,在世界科学史上有一定的地位。十七世纪,西方开始介绍中国针灸学,由荷兰人用英文在伦敦出版。公元1683年,荷医传针灸术到欧洲,流传及于德、法、意、瑞典、英、捷克、俄等不少国家,其中以法国对针灸最为注意。
早期的西方医学与阿拉伯医学视同一体。西汉中叶,中国与罗马之间的往来有“丝绸之路”,即渐有西方医药传入的史迹。唐代初叶(公元七世纪),景教徒(Nestori-ans)的传入,出现高潮。五代十国(公元十世纪),西域来华之路阻塞,东西交流中断。公元十三世纪,蒙古民族崛起东方,东西方交通远至意大利。元代先有景教徒卷土重来,后有天主教徒相继而至。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年),曾聘爱塞雅(F.Isaian)为御医,进行医事活动。其时,欧洲医学尚未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不足以影响中国医学的地位。明代后期,正当十六世纪欧洲科学文化开始兴盛时期,欧洲天主教士输入“西学”的同时,传入西洋医学。1583年以意大利利玛窦(Matteo Ricci)为首的传教士,通晓中国语言,“其所著书,多华人所未道,故一时好异者兼尚之”。(见《明史·利玛窦传》) 明医学家王肯堂亦与之交游。其后,艾儒略 (Julio Aleni)《职方外纪》(1613年后),介绍西洋医事制度和设施甚详,但所传播的影响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