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关于货币铸造权的争论
先秦时期,《管子》曾对货币铸造权有明确论述。它把货币视为国家干预经济、安定天下的重要工具,因此坚决主张由国家垄断铸币权,反对民间私铸。可是,封建经济条件下的货币流通总是不稳定的。封建经济的繁荣或枯萎,社会的相对安宁或动荡,封建政权的相对稳定或更迭,都直接影响着货币流通的状况。并且,封建统治阶级又往往将货币作为剥削人民的手段和工具,常常对铸币减重减值。这就使货币流通常常处于混乱状态。因此,历来存在着私铸私毁的严重现象。如何对待私铸私毁,就成了思想家们争论不休的问题。自汉朝到唐朝,这种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中国的货币思想和货币理论也在争论中得到发展。从刘汉初期到李唐中期的近一千年时间,较大的争论有四次,焦点都是如何对待私铸。
汉朝初期的第一次争论 汉朝建立时,承袭秦制,使用秦朝半两钱。但汉初经济破败,“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史记·平准书》)半两钱重而难用,汉高祖便让百姓私铸,“令民铸荚钱”,(《汉书·食货志下》)于是恶钱流行,物价大涨。高祖末年或惠帝时,又下令禁民私铸,但未生效力。文帝继位(公元前179年)时,已经是“钱益多而轻”。(《汉书·食货志下》)怎样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当时盗铸不止,官吏捕不胜捕;而宗室吴王刘濞私铸钱币,朝廷也无可奈何;文帝又赐宠臣邓通以铸钱之权。鉴于这些情况,文帝五年(公元前175年)便下令废除盗铸令,“使民放铸”。(《汉书·食货志下》)对于这一措施,贾山、贾谊等人竭力反对,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关于货币铸造权的争论。贾山批评这是变先帝之法。他认为,“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汉书·贾山传》)贾山把货币铸造权看成是国家的权柄,强调这是国家的利益之所在。
贾谊(公元前201~前169年)则上书详呈私铸的弊害。
❶私铸破坏法禁,驱民为盗,引起社会动荡。法令规定铸钱以铜钖为之,如有以铁、铝掺假者处以黥刑。然而人们铸钱是为了获利,稍有掺杂就可获得厚利。所以,私铸就是驱使更多的人犯罪。犯罪者众,官府将无以善其后。
❷私铸使钱币制度更加混乱。民间用钱种类甚多,郡县各不相同。轻钱需额外加码,重钱又不愿依额交易,没有作为一个标准的法钱存在。如果再允其私铸,钱的重量、成色将更加混乱。
❸私铸还妨碍农业生产。由于铸钱可获厚利,因而人民采铜铸钱者甚众,荒废了农业生产。由于私铸有上述诸多弊端,所以贾谊竭力反对,主张由封建国家垄断铸造权。至于如何禁止私铸,他不是简单地主张用国家法律给予禁止,认为这样做反而达不到目的,“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他总结以往的教训说,“曩禁铸钱,死罪积下”,“今公铸钱,黥罪积下”。他提出的具体办法是禁铜,即由政府垄断币材,“铁令铜布于天下”。他认为,盗铸之风盛行,都是由于铜布于天下引起的。国家垄断了铜,不仅能禁绝私铸,还可以有“七福”,即七种好处:“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贵臣,多少有制,五矣;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六矣;制吾弃财,以与匈奴争逐其民,则敌必怀,七矣。“(《汉书·食货志下》)贾谊这样的一番议论,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思想。他已经认识到货币流通的客观性质,专靠法律权力,是不能解决货币问题的。他也认识到钱币的名义价值同铸造成本之间的关系,认为货币的名义价值大于其成本是引起私铸的原因,因而主张禁铜。尽管这一办法在封建社会是不现实的,但他能从货币材料的角度去寻求解决私铸之法,实为在货币问题的探索上开辟了一个新领域。尤其是他的法钱思想,在世界货币思想史上也是较早的货币理论之一。
汉文帝未采纳贾山、贾谊的意见,任民私铸,货币流通仍然处于混乱状态。直到汉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铸造五铢钱,铸造权才得以统一,但争论并没有停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的盐铁会议上,发生了中国历史上关于铸币权的第二次争论。
盐铁会议上的第二次争论 盐铁会议是一次规模较大的政治经济政策检查会,以大将军霍光支持的“贤良文学”为一方,大理财家桑弘羊(公元前152~前80年)为另一方,对武帝以来一系列经济、军事、外交政策,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货币铸造权是这次争论中的一个问题。
“贤良”“文学”们批评货币制度越变越坏,向往古代的“抱布贸丝”的物物交换。他们说:“古者市朝而无刀币,各以其所有易无,抱布贸丝而已。后世即有龟贝金钱交施之也,币数变而民滋伪……汉初乘弊而不改易,畜利变币,欲以反本,是犹以煎止燔,以火止沸也。”(《盐铁论·错币》)
桑弘羊则尖锐地指出,货币是随时代而变化的。“弊与世易。夏后以玄贝,周人以紫石,后世或金钱刀布。物极而衰,始终之运也”。(《盐铁论·错币》)
“贤良”“文学”反对货币铸造权集中,主张任民私铸,认为“钱之善恶无增损于故……故王者外不障海泽以便民用,内不禁刀币以通民施”。铸造权由国家垄断,反而会因“吏匠侵利,或不中式,故有薄厚轻重”,使民“不知奸真”,无法辨认,以致对货币产生怀疑。同时,商人也“以美贸恶,以丰其倍”,从中渔利。(《盐铁论·错币》)
桑弘羊则坚决反对郡国铸钱,坚持统一货币铸造权。他认为,郡国自由铸钱,地方官吏会营私舞弊,钱中掺杂,结果是“刀币不禁”,“奸贞并行”,使人发生疑虑,影响货币的流通。更严重的问题是,郡国铸钱,使“臣富相侈,下专利则相倾也”。就是说,地方铸钱加大了地方的经济权力,给臣下以专利的机会,不利于中央集权,却有利于地方割据。如果铸造权集中,那么“奸伪息,则民不期于妄得而各务其职”,人民就不会流于奸伪,豪强私铸、地方作假的奸伪之风也可平息,民即返于本业。他还认为,铸造权统一后,奸钱不行,有利于币值的稳定,人民就不会对货币产生怀疑。所以他说:“故统一,则民不二也;币由上,则下不疑也。”(均见《盐铁论·错币》)
桑弘羊坚持集中货币铸造权,有利于加强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统一,有利于建立一种较健全的货币制度。他的“统一”的概念,是继贾谊的“法钱”概念以后又一个新概念,丰富了中国古代的货币学说,是他对中国古代货币理论的重要贡献。
盐铁会议上对货币铸造权进行争论后,问题似乎得到解决,在一个较长时间,货币铸造是集中的,民间私铸一直被视为非法,争论也暂时停止。
南北朝时的第三次争论 到南北朝时,争论又起。这一次争论,从空间角度说,由于这时中国处于历史上的分裂时期,争论在不同的封建王朝进行,从时间上看,这次争论并非一时,而是持续了若干年。南朝的争论主要在刘宋王朝时期。刘宋王朝建立后,通货短少,于宋文帝元嘉四年(公元427年)铸造四铢钱,不久即发生盗铸,引起一场货币争论,已经停止了约二百年的私铸又重新成了问题。元嘉二十四年(公元447年)江夏王刘义恭(公元412~464年)建议用大钱一枚当新铸的四铢钱两枚行使(即以一当两)便可防止私铸。因为大钱是元嘉四年铸造的四铢钱,(即新钱)同古代的五铢钱(即旧钱)等重,不致引起私铸。后铸的四铢钱减重,仍同旧钱等价流通,乃产生私铸。若以大钱一当新钱二,盗铸无利,自可止息。
刘义恭的建议得到中领军沈演之等人的支持。沈演之(公元397~449年)认为,货币的作用在于便利交易,实国富民。以往钱币短缺,尚因流通范围不广,影响不大。现在,原来不用铸币的边远地区也使用铸币,流通范围扩大了,但通货越来越少,已经成了问题。再加上私铸私毁,虽重刑亦不能禁,致使铸币的价格一年一月地上涨。贫苦农民因钱贵物贱,货币捐税仍然如旧,故不堪其苦,不足以自己养活自己。此种情形,倘不改变币制,货币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所以同意以一当两改变币制。沈演之还认为这样做,封建国家和个人财富都可增加一倍。
光禄大夫何尚之(公元387~460年)则反对刘义恭的这一建议。他认为,货币的作用是作交易的媒介,不必求其多,太多太少都不好,何况是以一当两的虚假方法,那就更不好了。如果没有特殊必要,不必改变货币流通的现状。他还担心如果实行以一当两的办法,会引起更大的不均。因为凡握有大钱的人,都因当两而增加一倍的收入,贫困者则更加贫困。他还指出大钱当两难以实行,因为钱的种类很多,到底哪些可以以一当两,无法划定一个明确的界限。他提出解决的办法是货币制度要顺乎民情,否则就难以长久施行,以一当两违反民情,也必然要失败。解决的办法是官府要加强纠察,严格赏罚,人们畏惧法律,又总想得到奖赏。如此,私铸问题不需多长时间就可自行平息。(均见《宋书·何尚之传》)
争论的结果,刘义恭和沈演之的建议被采纳。但以一当两只能解决货币短少的问题,不能解决盗铸问题,物价反而上涨,一年后只好取消了这一办法。然而货币问题并没有解决,刘宋王朝对货币进一步减重,又进一步刺激了私铸。于是,争论又起。
孝武帝建孝三年(公元456年)尚书右丞徐爰(公元394~475年)以国用不足为由,建议命犯罪者用铜赎罪,代替服刑,官府将铜用以铸钱。同时又有人主张改铸二铢钱,以弥补财政之不足,实则是减低单位货币价值。
颜竣(?~公元459年)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铸造二铢钱并不能解救官府的匮乏,以往的旧钱反而会被销毁(因为旧钱是四铢重)即使严法禁止,亦因私铸利大而难禁绝,不到一两年,将造成无法挽救的恶果。而且即使铸造小钱,政府也得利不多,何以解救匮乏?反而刺激不法之徒犯罪。况且老百姓本来就苦于大钱小钱的频繁变更,交易时常常发生争执,若铸二铢钱,会造成民心惶恐,富商更富,贫者更贫,加剧贫富差别。(见《宋书·颜竣传》)
大明末年(公元464年,亦有大明元年即公元457年和前废帝永光元年即公元465年之说)始兴郡公沈庆之(公元386~465年)提出开放钱禁、启通私铸。其具体做法是,郡县设置钱署,将铸钱的人都集中在署内,按政府规定的格式和成色标准铸钱,凡铸钱者,铸钱一万抽税三千,并严禁盗铸。他还建议将去年铸的小钱投放市场,并以之为铸钱标准。他认为,这样做,不需数年,公私都能富裕起来,奸伪之事亦可自然停止。
刘义恭反对沈庆之的主张。他认为,私铸之利在于钱中掺杂,既然禁止掺杂,入钱署铸钱的人必然不多。入署铸钱,一万钱抽税三千,私铸无此重负,为追逐利益而不惜犯罪的人必然不少,私铸也就不可能停止。况且要收回民间藏铜也非短时之功,待到藏铜收尽,奸伪之情已很严重,为时已晚。
颜竣也持反对态度。他认为,钱币的重量应该固定,不应经常随意变动,如果改变,就会发生舞弊。关于放铸,他是赞成的。但他觉得首先要考虑铜的来源。实行放铸,如果铜不增加,将有限的铜用来铸钱,那么,铜器的价格就会上涨,铜源越紧,铜器越贵。待到铜器价格高出铜钱的价格,谁还愿意铸钱?他也反对流通小钱的建议。他认为,流通小钱,必不能禁绝私铸,也不能解决国库空虚的问题。(均见《宋书·颜竣传》)
这两次争论,铸造二铢钱的建议得到采纳。官府铸造了又小又薄的二铢钱投放市场,又开放私铸,私铸的二铢钱更小更薄,以至于入水不沉,随手破碎。明帝继位(公元465年)后,即禁止私铸亦停止官铸,唯用古钱,结束了刘宋时期一直争吵不休的货币铸造权的争议。
北朝的货币争议主要发生在北魏。北魏建国后的百余年内,一直以谷帛为币。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开始铸造新的五铢钱,但因数量不多,只能流行于京城,外地仍用旧钱或以谷帛为币。20余年后就发生私铸,情况愈演愈烈。于是,围绕着如何对待私铸,发生了一场争论。
孝明帝熙平元年(公元516年)任城王元澄(公元456~519年)提出,全国应该只流通一种货币,即新铸的五铢钱,旧钱只准在原区域流通,不得流出界外,并不得新造。新旧并行,其差价听其自然。凡盗铸者,均应重处。至于谷帛,他坚决反对为币。(见《魏书·食货志》)
铸钱都将长史高谦之(公元486~527)则主张因势铸造三铢小钱,与五铢钱并行流通,以期充实封建政府的财富。
大都督兼尚书右仆射高恭之(公元489~530年)则主张从铜币的铸造成本上着手以杜绝私铸,即提高成本,铸造足值的五铢钱,使私铸者无利可图,私铸之风自然终止。(均见《魏书·高崇传》)
同时,秘书郎杨侃也倡议自由铸造政策,“叫民与官并铸五铢钱,使人乐为而俗弊得改”。(《通典·食货》九)高恭之和杨侃的建议被采纳,结束了这场争论。
综观南北朝时期的货币铸造权的争论,在货币理论方面并无重大发展。当时的争论集中在如何解决货币短缺的问题上,对私铸或开或禁的主张,基本上在于它能否解决短缺或有何利弊的争论。惟沈庆之的主张,已不同于以往的任民私铸,而具有近代货币思想家们的自由铸造的思想,在中国货币思想史上又增添了新的一页。
唐朝时的第四次争论 唐朝建立(公元618年)后的百余年间,面临通货短少问题。官钱数量不足,导致流通中货币量不足,从而引起私铸,恶钱充斥流通界。可是历史上是恶钱充斥,物价腾踊,而唐朝却是恶钱泛滥,物价基本不涨。这是因为天宝以前,社会较为安定,连年丰收,加之人口增加,通货需求量较大,而其现状是通货短缺,形成恶钱也重物却轻的状况。这一方面刺激了私铸,另一方面却又伤农。因此,增加通货以解决钱币短缺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时任中书令的张九龄(公元637~740年)提出开放钱禁,实行放铸政策,允许人民私铸。他的这一主张,遭到群臣的反对。
宰相裴耀卿(公元681~743年)、黄门侍郎李林甫(?~公元753年)、河南少尹肖灵、秘书监崔沔等都予以反对。他们的理由是:“严禁恶钱则人知禁,税铜折役则官治可成,计估度庸则私钱以利薄而自息。若许私铸,则下皆弃农而竞利矣。”(《新唐书·食货志四》)私铸误农,驱民趋利,这是他们的一条理由。“钱者通货,有国之权,是以历代禁之,以绝奸滥。今若一启此门,但恐小人弃农逐利,而滥恶更甚,于事不便。”(《旧唐书·食货志上》)他们认为铸钱是封建国家的特权,不能放弃,若启私铸,于国家权力有损,于农业生产也不利。
反对最得力的则是时任左监门录事参军刘轶(?~公元756年)他从更广阔的领域论证了不能开放私铸,国家应垄断铸造权。
刘轶认为,货币关系到国家的兴衰。他说: “夫钱之兴,其来尚矣,将以平轻重而权本末,……考诸载籍,国之兴衰,实系于是。”(《旧唐书·食货志上》)就是说,货币是用来平衡物价,调节农商的,国家的强弱兴衰,就是看能否用货币来调节生产和流通的平衡,以促进社会的繁荣和安定。
从这一点出发,他主张应由国家控制货币以发挥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作用,应坚持国家对货币铸造权的垄断以管理民众。“故与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是以人戴君如日月,亲君如父母。用此术也,是为人主权……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旧唐书·食货志上》)他认为,货币是治国之要术,国君掌握了货币,就可以驱使百姓,控制物价。若放弃货币控制权,任民私铸,那国君不能御民,民也不服管理了。
由此,他进一步提出货币发行权也应由国家掌握。他说:“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由乎钱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于人?”(《旧唐书·食货志上》)刘轶认为,国家应掌握物价以测钱之多少。物价上涨就是钱多了,就要收回,以减少流通中的货币量;钱少了,钱的名义价值超过其实际价值,就要投放,以降低其购买力。货币的这个发行权,完全要由国家控制,绝不能让予他人。
对于通货短缺的原因,他提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见解:“夫钱重者犹人日滋于前而炉不加于旧”。(《旧唐书·食货志上》)人口不断增加,货币的需要量也要增加,但钱币的铸造炉没有增加,这是通货不足的原因。
刘轶还列举了私铸的弊端:私铸必然出恶钱,恶钱陷人于法网;私铸驱人贪财利,财利使人弃农耕;私铸还会加剧贫富分化。
为防止私铸,他提出应该禁铜,由政府垄断。民间无铜,盗铸不为。他说这样做就会稳定币值,止息私铸,通货增加,商贾不损,他称之为“四美”。(均见《旧唐书·食货志上》)
刘轶重视货币的作用,维护国家对货币垄断的意见,增加钱币数量的建议,对于巩固中央集权,促进工商发展,都是有利的。
这次争论的结果,张九龄的建议被否定。
纵观历史上几次关于货币铸造权的争论,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古代货币思想的发展。贾谊的“法钱”概念,桑弘羊关于货币“统一”的概念,沈庆之、杨侃关于自由铸造的思想,刘轶关于流通中的货币需要量同人口数量关系的见解等,都给中国古代货币思想的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