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为了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于7月15日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国民党。宣言重申了中国共产党争取民族解放、民权自由和民主幸福的3项基本政治纲领及4项保证,即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工农民主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的指导;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这4项保证,是中国共产党一个有原则有限度的、同时又是必要的重大让步。这个重要的政治步骤,得到了全国各阶层人民的拥护。在日本侵略的严重威胁和广大人民要求团结抗日的强大压力下,蒋介石终于被迫接受了中共的建议。9月22日,国民党的中央通讯社公布了中共中央的上述宣言。次日,又发表了蒋介石关于国共合作的谈活,承认了中共在全国的合法地位。至此,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基础的第二次国共合作宣告正式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