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全国水利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1949年设立。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撤销水利电力部,分别设立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将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设立水利电力部。1988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水利电力部重新组建水利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至4人。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下设办公厅和若干司以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七大江河流域机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组织制订水管理行政法规;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协调部门间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的水事矛盾,归口管理全国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水利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国和跨省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跨省的水分配方案和水工程项目,组织重大水工程建设;负责大江大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国主要江河、国际河流和边界河流的流域综合规范,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统筹城乡水资源,并归口管理农村水利、牧区水利及乡镇供水;对以防洪、灌溉、供水等为主的水力发电和农村水电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国河流、湖泊、水库、海堤、蓄滞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和水工程;归口管理全国防洪、抗旱工作,负责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事务;归口管理全国水土保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资源调查评价,对全国水文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对全国的水工程建设和开发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归口管理水利水电的水库移民工作,归口管理全国水库渔业;归口管理全国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根据物资管理体制改革的统一规定,负责本系统及直属工程主要物资供应计划的编制和分配;对全国水利队伍建设进行行业管理。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务院统管全国水利事业的职能部门。1949年设立,1959年与电力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1988年4月从水利电力部中分出。主要职能: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归口管理节约用水工作; 组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大江大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管理水利发电和农村水电;归口管理全国防洪、抗旱工作和全国水库渔业;管理全国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全国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开发;管理全国水文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始建于1949年10月,其中1958年2月~1975年1月、1982年3月~1988年5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水利部共有11个机关司局,公务员220名,设在水利部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60名、中纪委和监察部驻部纪检监察人员15名、离退休干部局工作人员3名;水利部直属单位有工作人员6.6万名;全国水利系统共有职工135万人。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