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建立和健全国家的教育制度,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规,近年来颁布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以及《关于出国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等。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教育事业。教育制度主要包括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制度,中小学教师进修和考核合格证书制度,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分配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职工教育制度和就业前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等内容。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