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清咸丰十一年(1861)设立津海关。旧中国,津海关一直把持在外国人手中。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人民政府接管津海关。1950年2月正式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目前,天津海关共有干部1200多人,下辖新港、东港、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清、蓟县等6个海关和驻塘沽、驻机场、驻邮局等3个办事处。天津是国家的主要工商业城市和对外贸易口岸,并由此形成了天津海关监管门类齐全,海、陆、空、邮业务兼备,以海运货物特别是集装箱货、大宗货、散杂货为主的特点。同时,天津口岸有着华北、西北、中原的广阔腹地,又是国家大型企业进出口集散地,所以监管的业务量、进出口总值、征收税费等项重要指标均居全国前茅。1998年,天津海关监管进出口货运量3070万吨,总值216亿美元,审批减免税近34亿元,监管邮递进出境音像、印刷等物品254.7万件,查获走私案件42起。 天津海关坚持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的方针,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和管理方法,努力实现海关现代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