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自1984年10月1日起试行。共24条。条例的公布,标志着增值税制度在中国正式建立。征税范围分为两大类,12个税目,其中甲类产品5个税目,乙类产品7个税目。甲类产品采用 “扣额法”计算税款; 乙类产品采用 “扣税法”计算税款。从条例公布到1986年的两年多,颁布了若干单行规定,增值税在征税范围、扣除项目、计税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改进和发展。1987年3月财政部颁发了 《关于完善增值税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发布了新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同年7月,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全部轻工业产品,1988年1月又扩大到建筑材料、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等产品。《规定》中明确了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律使用“扣税法”,基本上统一了扣除项目的内容,并且对扣除项目所适用税率和应税销售收入的范围也作了统一规定。参见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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