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管理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设立。1959年4月2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1979年9月13日,重新恢复。设部长1人,副部长2至4人。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下设办公厅和若干司局。主要职责: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及管理干部学院,指导各地中、高等法律院校、系的法学教育工作,培训在职政法领导干部;管理全国的狱政工作和对罪犯的改造工作;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国的法制宣传与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对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工作者协会进行归口管理;管理全国律师工作,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进行归口管理;管理全国公证工作;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归口管理与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业务往来,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归口管理中国法学会与全国律师协会的外事活动;作为我国进行国际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归口管理司法协助协定的执行事宜;参与立法工作,对立法部门及其它单位送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起草的咨询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清理、汇编工作;管理法制日报社和法律出版社;管理司法行政研究所、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以及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的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归口管理中国法学会;指导地方各级司法行政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考察司法厅(局)的领导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司法行政工作。工作中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由国务院决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主管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1949年11月1日我国建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9月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1959年4月被撤销。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重建司法部。司法部的职责范围几经变化,1980年12月国务院批准确定的司法部主要任务中包括管理法院的机构设置、人民编制、物资装备和司法统计,协同法院建立与健全各项审判制度等。1982年机构改革中,将这部分涉及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移归法院自己管理。1983年4月,国务院决定把劳改、劳教工作移交司法部管理。1988年10月8日,国务院确定的司法部职责范围主要是:
❶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及管理干部学院,指导各地中、高等法律院校、系的法学教育工作,培训在职政法领导干部。
❷管理全国的狱政工作和对罪犯的改造工作。
❸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劳动教养工作,
❹管理和指导全国的法律宣传与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对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工作者协会进行归口管理。
❺管理全国律师工作,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进行归口管理。
❻管理全国公证工作。
❼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❽归口管理与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业务往来,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归口管理中国法学会与全国律师协会的外事活动。
❾作为我国进行国际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归口管理司法协助协定的执行事宜。
❿参与立法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起草的咨询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清理、汇编工作。(11)管理法制日报社和法律出版社。(12)管理司法行政研究所、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以及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工作。(13)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归口管理中国法学会。(14)指导地方各级司法行政工作。(15)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考察司法厅(局)的领导干部。(16)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司法行政工作。司法部设置的机构有:办公厅、教育司、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宣传司、律师司、公证司、基层工作司、外事司、司法协助局、法规司、人事司、计划财务司、行政司。此外,设有监察局与审计局,作为监察部与审计署的派驻机构。还设有老干部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国务院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1949年设立。1959年撤销。1979年9月恢复重建。主要职责和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发布司法行政方面的指示规章,指导全国司法工作; 领导和管理全国狱政工作和劳动改造、劳动教养工作; 领导和管理全国法制宣传工作; 领导和管理法学教育、政法干部培训工作; 领导和管理律师、公证工作; 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外事活动,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业务等。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18: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