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进行审判、监督法律实施以及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制度。由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执行制度、律师制度、调解制度、仲裁制度和公证制度组成。司法机关是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也参与司法活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司法行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