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甘区执行委员会
中共北方区委于1926年12月15日向中共中央提出统一陕西党组织的建议。1927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陕甘区执行委员会简称陕甘区委,派耿炳光带中央决议回陕组织区委。2月25日, 在西安召开第一次陕甘区党的代表大会,有15人出席。会议决定由5名正式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党的陕甘区委,选举耿炳光 (书记)、魏野畴 (宣传)、李子洲 (组织)、亢维恪(即亢心栽,农委书记)、陈家珍(军委书记)为正式委员,候补委员暂缺。会议通过了《目前工作计划》,号召 “工作集中”, “宣传普遍”,“一切工作归支部”,“党到农民中去”。与此同时,团中央派曹趾仁回陕,组建团的陕甘区委, 2月26日成立,曹趾仁为书记。陕甘区委成立后,积极发展党、团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鼓动工作,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对农民运动、工人运动、青年运动和妇女运动的具体领导,推动了陕 (西)甘 (肃)两省的大革命高潮。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 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政府也加紧反革命活动, 白色恐怖日趋严重。陕甘区委即采取 “退守政策”和“整顿组织”的方针,党、团组织转入地下活动。1927年5月14日和20日, 中共中央决定了中共陕西省委的组成人员之后,党、团陕西省委成立陕甘区委于7月结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