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的关系理论gexing de guanxi lilun
由前苏联心理学家B.H.米亚希谢夫创立,后来A.A.包达列夫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他们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基本原理出发,提出一整套关于关系的心理学理论。他们认为个性是人际关系的产物。大量事实证明,离开社会群体,离开人际关系,个性是不可能形成的。因此,个性是一个属于社会历史范畴的概念。社会对个性的影响是以一种历史形成的社会关系系统表现出来,这种社会关系系统不是存在于人的生活之外,而是存在于其中。人通过与他人的交往而参与到社会关系系统之中,并以群体的人际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群体中的人际关系是以微观的形式而存在的,但是它又受宏观的社会关系系统所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