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是指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要的总和,包括个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及发展体力和智力才能的需要。集体利益是指按一定关系所构成的联合体的共同利益。集体利益包含组成集体的每个成员的利益,但它并不是每个成员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在个人与集体的诸多关系中,最根本的是利益关系。不同社会及历史时期,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具有不同的相互关系。在私有制社会里,人们的个人利益表现为不同形式的私有者的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分离是私有制社会关系的必然产物。私有制社会里没有真正的代表每个成员个人利益的集体利益,事实存在的个人利益必然同虚构的集体利益相冲突。社会主义实行公有制,使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有了普遍现实的社会基础。集体利益表达了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在本质上达到了一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私有制成分和多种分配形式,因而决定了个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之间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人们在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三者利益关系时,要统筹兼顾,使之协调一致。在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相冲突时,要勇于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国家、集体利益。 |